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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

转自:河北日报

沧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

本报讯(记者戴绍志)记者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12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沧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80%以上。

“十四五”时期,沧州市通过落实留抵退税、制度性减税免税政策,巩固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等措施,截至2024年底,有效减轻企业负担313.6亿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约80.03%的政府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有力提升了企业经营活力。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实施融资担保奖补等政策,撬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6亿元。

集中力量办大事。出台支持政策推动沧州黄骅港与上海港全面合作。出台财政支持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具体举措,累计落实各级资金近3亿元,对盐碱地综合利用、旱碱麦种植推广进行全链条扶持。积极支持投资与消费,统筹资金26.11亿元,积极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累计投入132.96亿元用于安置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管道更新、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

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增加到700元,农村、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0.55%、13.64%。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扩容,全市教育支出累计804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138亿元。累计投入医改资金382.7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和区域医疗能力建设。累计投入39.03亿元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