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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庐的袁大姐,发现平日节俭、剪头只选10元快剪的55岁丈夫,半年内在一家理发

浙江桐庐的袁大姐,发现平日节俭、剪头只选10元快剪的55岁丈夫,半年内在一家理发店消费38万余元,丈夫称做身体护理,付款是店员拿他手机操作的,以为就5、6万,还删了和2位女技师的聊天记录,袁大姐满心疑惑,找到店家要消费记录,发现异常后她质问丈夫,丈夫坚称无擦边的行为,面对袁大姐的质疑,理发店姚老板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来源:1818黄金眼) 袁大姐,怎么也没想到,平时节俭到剪头发都选10元快剪的55岁丈夫,半年竟在理发店花了38万多。 2025年5月,丈夫本想去剪头,在超市门口被小卡片吸引,进店后被推销按摩,稀里糊涂就付了1万多买套包。 此后,店员常打电话,他又多次前往。 袁大姐一开始根本没察觉丈夫的异常,毕竟丈夫平时节俭惯了,连买个菜都要货比三家。 直到有一天,她无意间看到丈夫手机里的消费记录,那密密麻麻的数字,差点让她晕过去。 她赶紧质问丈夫,丈夫一开始支支吾吾,说就是做了些身体护理,付款是店员拿他手机操作的,他还以为就花了5、6万,还把和2位女技师的聊天记录删了,说是怕袁大姐看了生气吵架。 袁大姐不相信丈夫只是单纯做身体护理能花这么多钱,她决定自己去理发店弄个明白,到了店里,她找店家要丈夫的消费记录。 店家一开始还遮遮掩掩,在袁大姐的坚持下,才给了她。 袁大姐仔细一看,发现丈夫在半年内竟然去了31次,消费项目五花八门,有按摩、有护理,还有一些她根本看不懂的项目。 袁大姐拿着消费记录再次质问丈夫,丈夫还是坚称自己没有做什么擦边的事,就是被店员忽悠了。 袁大姐又找店家理论,店家姚老板却有不同的说法。 姚老板说,袁大姐的丈夫是成年人,每次消费都是他自己同意的,而且每笔消费都有他签字,不存在强迫消费的情况。 至于拿手机操作付款,姚老板说那是袁大姐丈夫自己交的手机,还输了密码,他们只是帮忙操作一下。 双方各执一词,袁大姐越想越气,她觉得丈夫肯定是被理发店给骗了。 她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一定要为自己和丈夫讨个说法。 这中间,袁大姐也和丈夫吵了好几次架。 丈夫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说自己一开始只是想剪个头,没想到被推销了按摩,后来又觉得那些护理挺舒服的,就一次次地去了。 他也没想到会花这么多钱,更没想到会闹成现在这样。 这事,从法律上到底该咋看呢? 袁大姐丈夫与理发店形成消费合同,每笔消费签字,从形式上看,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有真实全面告知义务,理发店推销服务时,若未明确告知服务内容、价格等关键信息,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店员拿袁大姐丈夫手机操作付款,若未经其明确同意,就侵犯财产权。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店员操作手机付款,若没得到授权,属于无权处分,袁大姐丈夫可要求返还财产。 若消费中有借款情况,根据《民法典>借款合同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合同。 若理发店诱导袁大姐丈夫借款消费,且未明确告知借款条款,就涉嫌欺诈,借款合同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经调查排除涉黄,这说明理发店服务虽可能存在诱导消费等问题,但未涉及违法犯罪活动。 不过,若理发店以按摩等名义从事色情服务,就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还构成犯罪。 在消费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商家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在接受服务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服务的内容和价格,签订书面合同,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如果遇到商家诱导消费或者侵犯自己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经过调查,排除了涉黄情况,确认每笔消费由袁大姐丈夫签字,存在交手机代付借款情况,无强制消费。 商家推销未明确服务内容和金额,未经同意操作手机侵犯财产权。 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店家退还了袁大姐13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