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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酸!云南,小伙送外卖追尾前车,交警认定小伙全责,小伙和车主一起去修理厂修车,修

心酸!云南,小伙送外卖追尾前车,交警认定小伙全责,小伙和车主一起去修理厂修车,修理厂要维修费1100元,并且车要3天才能修好,小伙还要给车主1000元的误工费,看着手机了仅有的1100元,小伙哭了,车主慌了连忙说我可没有为难你,小伙的回话让人心酸。 小伙是一名外卖员,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可一个月算下来所剩无几。 为了能够多送一单外卖,他每天骑着电动车就像风火轮似的,他也害怕出意外,可没有办法啊,做他这一行,靠的就是速度。 自从干了外卖员,他练就了手疾眼快的本领,虽然他骑车速度快,但反应也快,他已经尽量避免了意外。 然而不是每次都这么幸运的,因为车速快,尽管你眼疾手快,动作灵敏,有的时候意外避无可避。 一天,小伙和往常一样上演着速度与激情,送一单就意味着多一单的钱,他每一单都很赶,看着手上没有几单了,想着送完休息一下。 可能因为很快就可以休息了,他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结果一不留神撞上了一辆小车的车尾。 车主感觉到了震动,赶紧下车一看,发现自己的车被小伙撞了。 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是选择报警,让交警判定责任,事后小伙被判定全责。 看着车辆撞得有点严重,车主也是没有办法,只能要求小伙负责。 可看着小伙很慌张的神情,他也有点不忍心,于是不打算去4S店修车,毕竟会比普通的修理厂贵,于是就跟小伙说找一个修理店评估要多少维修费,修理店要多少小伙出多少就行,他不会多要。 小伙知道是自己的错,而且车主也算善良了,没有把车开去4S店维修,他应该付责,于是跟随车主去维修店。 修车师傅查看了一下车,跟他们说维修费要1100元,还说车要3天才能修好。 车主跟小伙说了他的职业,知道车对车主来说很重要,当车主表示要三天的误工费1000元时,小伙也是满口答应了。 可要转钱给车主的时候,看着手机里仅有的1100元,小伙满脸愁容,跟车主说等一下转钱过去,随后就打了电话。 没过多久,小伙把钱转给了车主,可他却哭了起来。 小伙一哭,可把车主看懵了。车主赶紧解释,说凭良心说,他没有为难小伙,还说他也有儿女,他知道小伙的不易,可他也要生活啊。 小伙知道车主误会了,说他知道车主没有为难他,是他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亲。 车主知道小伙打电话要钱,起初他以为小伙是借其他朋友的,听到小伙说对不起父亲,他才知道原来小伙打电话问他父亲要钱了。 而小伙哭泣,很有可能是向父亲要钱时被父亲骂了。 可没有想到,小伙哭泣不是因为被骂,而是小伙觉得对不起父亲。 小伙说他出来工作了,结果还伸手向父亲要钱,觉得对不起父亲。 可以看出小伙是一个孝顺的人,他体谅父亲的不易,觉得他出来工作了不应该向父亲要钱,可因为出点事却要问父亲要钱,小伙觉得很自责。 同时小伙是一个外卖员,想要快点把外卖交到顾客的手中没有错,可他千不该万不该拼骑车速度,这样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而小伙追尾小车,交警认定其全责,小伙是要承担责任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文确立了机动车之间事故的“过错责任原则”,小伙被认定为全责,意味着他在事故中存在全部过错,因此他需要对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车主要求小伙付维修费以及3天的误工费是合理的。 作为一名外卖员,速度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只要每个外卖都快一点送到顾客手中,外卖员就多一点收入。 虽然这么做可以多挣一点,但不能光要速度,忽略安全骑行的行为。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