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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欲熏心?”湖北大冶,女子本是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指定让她“清洗办公室窗帘”,

“色欲熏心?”湖北大冶,女子本是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指定让她“清洗办公室窗帘”,女子果断拒绝,却被降职到打字员,4300元月薪也降到3000元,还招新人替代女子工作,甚至换了女子办公室的门锁,女子这个憋屈,因为董事长经常给她发骚 扰信息,她多次明确拒绝,却遭董事长调岗降薪报复,女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2023年2月,吴女士接到了董事长给她安排的任务,特意指定她“清洗办公室窗帘”。 吴女士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别提有多抗拒了,第一,洗窗帘根本就不是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第二,她是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按常理来说,洗窗帘正常也不可能安排她来干。 她转念一想,立马领会了董事长的弦外之音,什么洗窗帘啊,不就是他有别的想法想假公济私吗? 于是,吴女士果断拒绝了董事长的要求。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拒绝可就捅了马蜂窝。 公司立马就对她下手了,先是撤销了她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接着就把她调到了打字员的岗位。 这岗位变了,工资也跟着下降,原来4300元的月薪一下子降到了3000元。 这还不算完,公司又开始招新人来接替吴女士的工作,甚至把她办公室的门锁都给换了。 面对公司这一连串的操作,吴女士心里那叫一个委屈和憋闷啊,这不就是欺负人嘛。 她觉得公司这么做也太明显了,什么“调岗”根本就是一个幌子,实际上就是在变相解雇自己。 而这其中的原因,吴女士也是有难言之隐,在外人看不出什么,可是,她明白就是董事长李某跟自己过不去,因为李某长期骚扰她。 李某经常给吴女士发微信,而且是发那些不合时宜、冒犯她的信息内容。 吴女士也曾明确的拒绝过李某,但是,为了工作有时候也是隐忍不发。 不过,吴女士把这些聊天记录都保留了,就是为了留作证据。 因为,李某这样骚扰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家庭关系,让她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每天工作就够累的的了,还要提防董事长的居心不良。 面对董事长长期的骚 扰,吴女士是身心俱疲,心里压力别提多大了。 她觉得,自己多次明确拒绝董事长不合理的要求后,董事长就“怀恨在心”,这次调岗就是在报复她。 可公司那边却不这么认为,他们给出的解释是调岗是正常的用工自主权,根本没有什么“报复”吴女士的意思。 吴女士的职位一落千丈,月薪也降低一千多块,她忍无可忍,直接将公司起诉到法院。 有人说,刚看的时候,也觉得不就洗个窗帘嘛,洗就洗呗。但是看到长期骚 扰,就被恶心到了,这董事长骚扰人家被拒绝。就故意让她洗窗帘,洗窗帘就是被拒绝的报复手段,拒绝了才有借口说她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她调岗降薪。难道为了保住这个工作还要贴 身伺候吗? 这样的情况在职场上太正常了。骚 扰潜规则,如果你反抗,就找个理由让你做难完成的工作,然后把你开了。这个女士做法很棒!现在有些老板真的是有点钱,就觉得自己是上帝了。 也有人,这种公司,跟我之前的一幕一样,进去不到一个礼拜,领导给你介绍对象。不同意,接着给你穿小鞋。最后因为别人给我的资料给错了,我做出来没有检查。就邮寄过去,接着把我给开除了。 女性要注意,图谋不轨的那些领导越界,都是从小事儿开始试探的,然后得寸进尺。 此事中,董事长通微信发信息对吴女士实施骚扰,这些行为违背了吴某的意愿。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吴女士手里保存了聊天记录,她有权要求董事长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同时,她也可以报警。 不过,这个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吴女士只因为拒绝了董事长洗窗帘的要求,被调岗降薪,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在本案里,公司仅仅因为吴某拒绝去做超出她职责范围的“清洗办公室窗帘”任务,就单方面把她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撤销,把她调到打字员岗位,还把月薪从4300元降到3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对吴女士调岗降薪没有和她协商一致,也没有合理的理由,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里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 所以,法院认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构成了“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吴女士提到的骚扰和报复情况,对弄明白案件来龙去脉是有帮助的,但劳动争议案关键看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所以这次判决主要解决双方在法律关系上的分歧。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吴女士与公司从2012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在2023年2月解除。 公司支付吴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7300(4300/月×11个月)元,以及未休年假工资3163.22元,共计50463.22元。 对此你怎么看呢?

评论列表

沧浪之水
沧浪之水 2
2025-12-17 22:21
法院判决有问题,正是性骚扰未得手才报复性调岗的,所以性骚扰与调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同一个法律关系,不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
沧浪之水
沧浪之水 2
2025-12-17 22:20
法院判决有问题,正是性骚扰未得手才报复性调岗的,所以性骚扰与调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两个法律关系,就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