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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休产假面临失业法官人性化办案化解劳务纠纷

部分职场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可能面临降薪、调岗、辞退等不公正待遇。如何保障职场女性的劳动权益,不仅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更考验司法的温度与智慧。近日,晋源法院义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女职工产假后维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曾在一线城市工作,因怀揣对家乡的热爱和对安稳生活的追求,她选择与爱人一同回到山西定居就业。回乡就业后,李某怀孕生子,在休完产假后,她申请再休难产假15天,却被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驳回并告知暂无岗位,要求其先回家等待安排。由于公司迟迟不予安排工作,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加班工资等各项损失共十余万元。劳动仲裁阶段,因为程序的严格限制,劳动仲裁委仅支持李某诉求中的一万余元。对此,李某不服,诉至晋源法院。

面临失业困境,李某倍感压力。受理案件后,法官张春华没有简单地将视线局限于法律条文本身,而是透过卷宗材料,洞察到案件背后交织的利益纠葛与人情冷暖。她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敏锐捕捉争议焦点。庭前沟通、庭中协调,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解释,用耐心和专业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法官深知,此案不仅涉及法律权利的确认,更关系到这个返乡家庭的生活希望与情感归属,关系到他们对山西法治环境、城市温度的感知。同时,法官也充分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力求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最终,在审判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放下成见,被告公司同意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的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

从“仲裁一万”到“调解四万”,这一结果将冰冷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温暖人心的公平正义,这场劳务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是晋源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写照,更是“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工作理念的具体实践。法官以耐心解心结、以细心化矛盾、以责任心护权益,既守住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底线,又充分考量了企业经营实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太原晚报记者任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