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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凌晨4点多,杨女士在睡梦中被手机提示音吵醒,点开一看竟是高铁订票成功信息

石家庄,凌晨4点多,杨女士在睡梦中被手机提示音吵醒,点开一看竟是高铁订票成功信息。她十分纳闷,自己根本没买票,却有人冒用其身份信息订了两张商务座,一张从香港到北京西,一张从香港到西安北,两张票总价7000多元,且是线下非现金支付。杨女士震惊不已,自己一直在石家庄并无出行打算。硬熬到早上8点,她联系客服咨询,客服称大概率是身份信息泄露了。杨女士越想越怕,又找记者求助。 (来源:青岛新闻网) 12月16日凌晨4点,杨女士睡得正香,手机的提示音突然把她从睡梦中拽了出来,她迷迷糊糊摸过手机,本以为是垃圾短信,可屏幕上的内容让她瞬间清醒——12306平台发来的购票成功短信,显示她名下多了两张从香港西九龙站出发的高铁商务座票。 杨女士盯着手机屏幕,她人在石家庄,压根没打算出门,更没买过什么高铁票。 再仔细一看,两张票一张12月29日到北京西,票价3895元,另一张同日到西安北,票价3213.5元,两张加起来7000多元,而且还是线下非现金支付。 她后背发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完全懵了。”杨女士回忆说,“我从来没去过香港,也没让任何人用我的身份信息买过票,这票从哪儿来的?” 她越想越害怕,熬到早上8点,赶紧联系了12306客服。 客服那边说,这种情况大概率是身份信息泄露了,建议她先退票,再改密码。 这事,能就这么算了? 杨女士不甘心,她仔细回想,自己平时经常在第三方抢票平台买票,会不会是这些平台泄露了她的信息?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于是决定找记者帮忙,看看能不能查个水落石出。 记者接到杨女士的求助后,立刻行动起来。 他们先联系了12306客服,客服确认,冒用他人信息确实可以购票,但想乘车可没那么容易,现在高铁站实行“人、证、票”三合一核验,从香港出发还得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和合规签注,没这些,根本进不了站。 杨女士的票,是怎么买成功的呢? 记者又联系了多地的高铁站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购票系统主要验证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至于是不是本人买的票,系统并不严格核查,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只要拿到他人的身份信息,就能轻松购票。 杨女士认为:这太可怕了!我的信息就这么被泄露了,他们随便用,我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按照客服的建议,先退了票,又改了密码,但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总觉得不踏实。 有人给杨女士支招,说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在12306开电子发票再退票,这样不法分子就得承担退票的费用。 杨女士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心里还是犯嘀咕,这能行吗? 杨女士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这可不是小事,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这些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 第三方平台要是没保障好用户的信息安全,导致泄露,那就是违反了法定义务。 第三方平台,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用户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方平台要是没做到这些,就得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甚至赔偿损失。 杨女士虽然没直接的经济损失,但精神上受了不小的刺激,她完全有理由要求责任方给她一个说法。 要是第三方平台不承认,杨女士还可以起诉他们,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冒用信息购票的人,他们的行为也违法。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这帮人要是被抓住了,肯定得挨罚。 杨女士可以先报警,要是能找到冒用者,她就可以起诉他们侵犯个人信息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等。 虽然实际操作起来可能有点难,但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说到这,我想起自己以前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有次我收到一条短信,说我的银行卡在外地消费了多少钱,我一看就知道是诈骗,赶紧联系了银行。 银行那边说,可能是我的信息泄露了,让我赶紧改密码,还给我冻结了账户,这事虽然没造成什么损失,但也让我长了记性,以后可得小心点。 杨女士虽然退了票、改了密码,但心里还是有个疙瘩,她担心自己的信息还会被泄露,担心以后还会遇到类似的事。 您觉得杨女士这事,第三方平台该负全责吗?要是您遇到类似的事,会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