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今天出大招,将卓荣泰送监弹劾!卓荣泰下台待定? 针对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扬言不副署法案,立法院民众党总召黄国昌、立法院国民党团书记长罗智强以及蓝委王鸿薇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共同提案,对赖清德、卓荣泰提出最严厉的谴责,并要求对于立院三读通过的法律,应依示副署、公布,同时也针对卓荣泰拒绝副署财政收支划分法之失职行为,具名移请监察院弹劾,委员会经表决后通过。 那么卓荣泰被台立法机构司法法制委员会通过送监察院弹劾后,会产生什么后果,卓荣泰有没有可能就此下台? 首先从程序上看,司法委员会的送惩案已经决议生效,监察院必须启动调查程序。蓝白两党以卓荣泰不副署财划涉嫌违法和渎职,那么监察院就必须围绕这个弹劾理由进行调查。 案件送到监察院后,由秘书厅登记编号,交由值日监察委员初核。如果初核人员是亲绿人士,很可能第一关就被否决,认为不构成违法或渎职,结果案件就会原路退回。 第二关,案件经初核通过后,由值日监委将案件指定1—3名监察委员会组成调查小组。如果值日监委亲绿又不想挡下第一关,就由可能指定亲绿委员来继续调查审理。 但如是属重大案件,由院长召集会议,指定监委组成监察委员会。但院长是陈菊,是深绿中的深绿,当然会指定深绿委员组成调查委员会。 第三关,调查委员会经过调查后形成处理意见提交监察院会审议。那么这个调查处理意见,如果是绿营委员作出的,那么卓荣泰会啥事没有。 第四关,处理意见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如果弹劾案成立,接下来到第五关,将案件送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公惩会) 提出正式弹劾。 但这里面如果监察委员会认为如果相关违法失职行为可通纠正来解决的,发函建议纠正,不进入弹劾。 第六关,公惩会就弹劾案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可驳回弹劾,但若认为弹劾事由确实,可以者采取申诫、罚款、减俸、降级、撤职等。如果绿营委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可直接驳回,或者弄一个申诫做做样子。 而监察院全体29名委员中,因陈菊生病长期住院,蓝营李鸿源代理院长职务,但蓝营委员加上无党籍,不超过10人,其余均为绿营人士。而上面六关,哪一关过不了,对卓荣泰就毫发无伤。 所以这个弹劾也只是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拿来折腾下卓荣泰而已,但在监察院大部分绿委护航下,卓荣泰最终会安然无恙。 蓝白两党除组织一场惊天动地的年度围城大戏外,确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反制,让赖卓有所顾忌!所以,上街头抗争,才是最直接最有效最有冲击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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