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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败斗争为何腐败分子越反越多?中国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开始的,至今已

中国反腐败斗争为何腐败分子越反越多?中国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开始的,至今已经十个年头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受到了惩处。按理说官员应当有所收敛,尤其十八大以后不会再犯贪腐错误,但是最近查处的案件,通报常说十八大以后亳不收敛,继续贪污受贿。主要惩处太轻所导致的,对贪污腐败分子过于宽容造成的。 毛主席曾掷地有声地说:“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就面临腐败的考验。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毛主席得知后当即批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 尽管当时有人说“革命年代用人之际,从轻发落”,但毛主席坚持依法严惩,打响了中共反腐第一枪,随后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训令明确规定,贪污千元以上即处死刑,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局长肖玉璧因贪污被处决的案例,更让“不敢腐”的震慑力深入人心。 反观当下,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敢顶风作案,核心症结正在于惩处力度与震慑效果的脱节。湖南某县住房保障中心干部周某某,十八大后仍截留近千万物业维修资金,最终仅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南京某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某某贪污养老资金超千万,量刑也未达顶格。这样的惩处与他们侵害的群众利益、破坏的政治生态相比,显然难以形成足够震慑。而毛主席时代的反腐逻辑恰恰是“零容忍”,哪怕是小贪小腐,只要触碰红线就严惩不贷,这种“露头就打、伸手必捉”的刚性态度,才让腐败分子望而却步。 有人说“反腐越深入,暴露的问题越多”,但这绝不能成为宽容腐败的借口。腐败分子“不收敛”,本质是心存侥幸——觉得“法不责众”,觉得“退赃就能轻罚”,觉得“权力能凌驾于规则之上”。毛主席在延安整风时要求全党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就是要告诫全党警惕“糖衣炮弹”,深知对腐败的纵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当年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靠的不是柔性说教,而是“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刚性约束。 反腐败斗争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毛主席留下的不仅是“严惩腐败”的传统,更有“标本兼治”的智慧。如今那些“顶风违纪”的案例警示我们:对腐败的宽容,就是对正义的亵渎;惩处力度不足,只会让腐败分子有恃无恐。唯有重拾“零容忍”的决心,让惩处力度与腐败危害相匹配,让“不敢腐”的震慑真正入脑入心,才能守住共产党人的初心。 十年反腐,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反腐败永远在路上。重温毛主席的反腐实践,就是要明白:宽容腐败就是自毁长城,严惩腐败才是民心所向。唯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让腐败分子付出惨痛代价,才能让清风正气永驻,让人民群众真正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