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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为2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案款12.5万余元 12月22日上午,宝鸡中院举

宝鸡中院为2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案款12.5万余元 12月22日上午,宝鸡中院举行“宝鸡执行•暖冬护薪”专项执行行动案款发放仪式,为23名农民工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共计12.5万余元。 今年7月,程某某等23人因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渭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渭滨法院经网络查控未果,后发现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公司对某项目单位享有30万到期债权,但因涉事的建设、运营、养护等诸多公司互相推诿,且相互之间未签订合同等书面协议,权力义务关系无法明确,使得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因案涉多名劳动者切身利益,渭滨法院向宝鸡中院申请提级执行。宝鸡中院依据中省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部署及相关规定,积极协调涉事企业上级单位,通过释法说理、多次跨地沟通,最终被执行人全额支付23人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