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平顶山,男子41年前花1400元买下的凶宅,让母亲和妹妹一住就是几十年,如今想收回,房子竟成了妹妹的囊中之物?这事儿简直把亲情和利益的拉扯,撕开了最现实的口子! 别扯什么“住得久就是自己的”,法律认的是证据不是执念。刘先生攥着原房主的手写证明,妹妹却称房款是自家出的,不过是借大哥的手操办。 早年农村房屋买卖没正规手续,可手写凭证只要要素齐全就有法律效力,居住时长从来不是产权归属的铁证! 真正戳心的从不是房子的归属,而是亲人之间因为“不好意思较真”的糊涂账反目! 越是血脉相连的人,涉及房产这种大额资产,越该把出资、归属掰扯清楚写下来。这不是生分,是给亲情留一道最靠谱的保险! 要是当初刘先生和妹妹能白纸黑字说透,何至于41年后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你觉得这事儿里谁更占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