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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圣老师为商丘女孩刘慧代理38案!公开喊话商丘第三人民医院: “你们到底有没有

李圣老师为商丘女孩刘慧代理38案!公开喊话商丘第三人民医院: “你们到底有没有与我的当事人(刘慧)签订协议? 如果签了协议,你们要把协议给我的当事人一份,然后认真落实这个协议,这样才是一个诚实诚信守法的 表。 如果说没有签协议,也应该积极的协商,现在。你们到底有没有一个正常的沟通渠道?还有你们要我发这样的声明,就是好像有点儿得寸进尺的感觉。 那个声明我能不能发?你们能不能出面?就是医院里边的负责人能不能出面跟我们沟通一下子,这叫什么事儿啊?” 这两天,李圣老师在社交平台发了30多个视频,透露38案一些细节,大多数是刘慧和刘慧生母及养父母讲述的过往经历。 网友在评论区留言,38年早已时过境迁,不是当年以领导,但医院现任领导应该实勇敢地站出来面对,而不是藏着掖着,敷衍了事!毕竟这事发生在医院,不要学淮河医院,以年代久远、管理混乱来搪塞。既然已经发生了这个事,应该给予合理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 也有网友说,事情发生了,首先应该有态度,其次谈赔偿!若不是母亲坚持,自己女儿为何要承受失学、打工的生活?另一个女儿不肯认自己的父母,为何?如此的重大事件,就该被大众家喻户晓。要是不心虚,怕啥公之于众呢?整天举报下架正义主播、网友在社交平台发的文,不仅平息不了这事件,还影响医院的口碑和声誉……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应该积极配合原告刘慧以诉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给予刘慧和刘慧的亲生父母精神上的赔偿。即便是贴再多的钱,也无法挽回错换的38年!倘若刘慧生母不够执着不够坚强,无法忍受当年医院里的医护人员及保安嘲讽与羞辱,恐怕早已放弃寻找女儿,或者说情绪崩塌选择轻生。 作为医院方领导,既然与李圣老师的老师当事人刘慧签订了一份协议,就应该一式两份,给当事人一份。如果没有签订协议,也应该积极协商处理这个事,而不是让媒体曝光处于被动状态。 网友们都相信,38案与28案性质不同,两个女孩错换,纯粹是医院医护人员工作上的失误。38案不像28,那些案错综复杂,拨电话卡、涂改病历、丢失的化验单、办一大堆假证假户,没有医院出生证明,没有缴费记录……而38案,在网友们看来,应该要简单得多,纯粹得多吧? 对于38案,友友们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