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到小吃摊打工偷吃老板娘老板怒提告 工读生须赔偿老板 (台北29日讯)台湾台北市一

到小吃摊打工偷吃老板娘老板怒提告 工读生须赔偿老板 (台北29日讯)台湾台北市一间小吃摊的老板阿伟(化名)指控,在雇用一名男子作为工读生后,不料他竟与老板娘小美(化名)发展婚外情。更令阿伟心寒的是,在调阅监视器后,竟发现自己的妻子竟和工读生在小吃摊后门拥抱、亲吻,让他气得将工读生告上法院。事后经士林地院法官审理,认为工读生确实侵害了阿伟的配偶权,最终判他须赔偿20万元(新台币,约合2.5万令吉)。 调阅对话纪录惊见暖昧字句老板崩溃心碎 根据判决书,阿伟与小美在2016年结婚后,一同开设小吃店维持日常生计,并雇佣工读生帮忙店内运作。怎料却在2023年11月间,阿伟发现小美与工读生有许多亲密接触、举动,在好奇心驱使下,阿伟便要求妻子提供2人的对话纪录,竟发现他们竟互传"谢谢宝贝"、"等等看到你先亲一个"等暖昧字句,让阿伟相当崩溃。 监视器成铁证后门拥抱亲吻全被拍 在得知妻子与工读生发生外遇,阿伟在心寒之余,还是鼓起勇气调阅监视器寻找2人谈情说爱的蛛丝马迹。没想到一查后发现,小美和工读生在2024年1月17日晚间,便在小吃店后门直接拥抱、亲吻,阿伟在一气之下便将工读生告上法院,并认为工读生的行为严重破坏他的婚姻圆满与幸福,还侵害了他的配偶权,因而决定向他求偿精神慰抚金60万元(新台币,约合7.7万令吉)。 工读生在法庭上极力抗辩,并辩称阿伟、小美的婚姻早已失和,并没有实质婚姻基础,他的行为并未对造成阿伟精神损害。此外,他的委任律师更主张,司法院大法官于释字第791号解释中指出,通奸罪违反宪法,因宪法重视个人性自主权,不再以婚姻制度为优先保障。因此,"配偶权"不属于民法所保障的权利,阿伟无法基于此向他人求偿。 士林地院审理后,并未采信工读生的主张。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司法院释字第791号仅认定以刑罚处罚通奸行为过于严苛、违反比例原则,因此宣告刑法通奸罪违宪,并不代表否定婚姻制度及配偶间的忠诚义务。法院强调,婚姻关系仍受宪法保障,夫妻应互负诚实与忠诚责任,以维系共同生活的完整性。 法官进一步认定,工读生身为阿伟的员工,却藉由工作之便与老板娘发展不当关系,包含亲密对话及拥抱行为,已对阿伟的配偶权造成实质侵害,依法应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阿伟请求的60万元偏高,综合双方学经历、社会与经济状况,判决工读生精神慰抚金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