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重庆,一男子经媒人介绍交了一个女朋友,交往三天男子就付了彩礼,两人同居住在一起,可10天后,女方突然打了他一巴掌,还把他的手机和眼镜扔到长江里,男子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一问才知道,原来女朋友有智力残疾,于是打官司进行索赔 李先生今年34岁,因为家里人一直催婚,自己心里也着急,就找了同乡的媒人王某帮忙介绍对象。很快,媒人就给他介绍了26岁的陈某 第一次见面,女方话很少,看起来文文静静,媒人说她性格内向,别的没多提。李先生一门心思想成个家,三天时间就把事往前推了,2万彩礼、4000元媒人费,很快住到了一起 真正的问题,是同居之后才慢慢浮出来的。不是脾气不合,也不是小摩擦,是一种明显的不对劲。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对时间没概念,对钱更没概念,几点钟说不清,钱是多少分不清。最让人发懵的一次,是两人坐船时,陈某突然把他的眼镜和手机扔进了长江。不是吵架泄愤,更像是不知道后果的举动 李先生这才意识到事情不简单,把人送回娘家,多方打听后才知道,陈某持有二级智力残疾证,智力水平相当于六七岁的孩子。这个信息,在介绍对象、谈彩礼、同居之前,没有任何人主动说过 李先生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退还彩礼和媒人费 法院审理后确认,陈某确实持有二级智力残疾证,其家人和媒人在介绍过程中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由于两人没领结婚证,共同生活时间也很短,最后判决女方家退还一万元彩礼,媒人王某退还两千元介绍费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让人难受的地方,不只是钱。对李先生来说,这是一次被严重误导的婚恋经历。对陈某来说,她是否真正明白同居、彩礼意味着什么,本身就要打个问号。把一个存在明显认知障碍的人推上相亲市场,本身就很值得警惕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婚恋介绍不是卖房卖车,隐瞒关键信息,不是情商问题,是实实在在的风险转嫁。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直接关系到能不能建立正常的婚姻生活,这不是隐私,是底线 媒人介绍这行当,也该讲点职业道德。只图赚介绍费,隐瞒关键信息,这已经不是牵线搭桥,而是合伙骗人。法院判媒人退钱,也算是个提醒:做人做事,不能只顾赚快钱,不顾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