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和王石老婆田朴珺在和平饭店合作红烧肉,胡歌很闲很闲,去招惹老王媳妇儿,吃不了兜着走。 胡歌可千万不要成为第二个老王,笨笨的红烧肉,田贵族明显把身体往胡哥靠,和老王一起走的很开的。 胡歌也走降低自己的身份打的这把烂牌,老弟,好好想想什么女人你接近她? 贵族是嫌原来的红烧肉烧过火太软烂了吗?要重新烧一份硬一些弹性更好的肉吗? 谁沾上贵族都毁三观,唯一的就是不配合,碾压田贵族的段位高人长脸。 世上就是那点破事戳破了多少人的软肋,看似风光无限的脸面让生理需求啪啪的打脸。 贵族不应该吃鹅肝牛排吗?和凡夫俗子一样,喜欢吃红烧肉,这种贵族也高贵不到哪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