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情“生意”黑产链曝光:90后女子卖片赚3.6万被缓刑的背后 2026年1月初,一份来自浙江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悄然公布,一位90后女子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一部10元、两部15元、三部20元。”这不是影碟店的促销广告,而是90后女子龙某在微信上兜售淫秽视频的定价表。这个看似“小本经营”的生意,在五年间为她带来了超3.6万元的非法获利,也将她送上了被告席。 判决书显示,龙某通过缴纳会员费加入多个淫秽视频分享群,获取资源后向不特定人员售卖,还介绍他人入群收取68至128元不等的费用。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像龙某一样在网络“暗角”里从事非法内容传播牟利的人并不少见。 01 判例重现:在“暗角”做非法生意 2025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类似案件。26岁的孟某自拍制作40余条淫秽视频,通过多个社交平台贩卖,非法获利超8000元。法院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 这类案件的共性明显:当事人多为年轻人,利用微信、QQ、直播平台等网络工具,以直接售卖、会员制、打赏分成等模式牟利。例如在另一起“家族长”组织淫秽表演案中,被告人甚至形成了招募、管理、结算的团伙分工。 02 法律红线: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 贩卖淫秽视频绝非小事。根据中国法律,这类行为面临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多重制裁。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了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力度。传播行为一旦被查实,即使是非牟利或点对点私聊,也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未成年人,将依法从重处罚。 而当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果则严重得多。根据《刑法》,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两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入罪标准: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文件10个以上,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 龙某、孟某案均因符合牟利目的和金额标准被追究刑事责任。 03 认知误区:“私聊”不是护身符 “只是私下发给朋友看看,应该不犯法吧?”这是许多人的认知误区。 法律专家反复澄清,无论是点对点私发还是在群聊中传播,只要内容是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都可能构成违法。 近期“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说法引发了广泛讨论,多位法律人士指出这属于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误读。新法没有新增“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内容。法律规制的核心是传播“淫秽”信息,而非主观的“不雅”,且惩罚需要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称。 单纯的私人通讯如情侣间的私密分享,若无恶意传播和造成不良后果,通常不在执法重点范围内。 04 隐蔽陷阱:擦边球与高风险 许多人可能抱着“打个擦边球”“赚点快钱”的心态。但法律实践中,标准是明确的。一旦传播内容被鉴定为淫秽物品,且达到一定数量或获利金额,就将面临刑事风险。 除了售卖者,群组建立者和管理者也负有责任。有案例显示,QQ群管理员因放任成员传播200多部淫秽视频,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获刑。 平台方也负有管理责任。若明知或应知平台被用于买卖淫秽视频却仍提供支持,可能构成共犯。 05 网络清朗:需要共同守护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对于普通网民而言,需要自觉做到不制作、不售卖、不传播淫秽信息,尤其要警惕涉及未成年人的内容。 公民在发现相关线索时,可通过平台举报入口或拨打“12377”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各类网络平台及群组管理者也需要履行管理责任,主动清理不良信息。 一个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需要法律利剑的高悬,也需要每一位参与者心存敬畏、守住底线。龙某和孟某等人在正值奋斗的年纪,因选择“挣快钱”的歪路而付出自由和金钱的代价,她们的故事是一面镜子。 网络清朗行动正在编织更严密的法网。随着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与执法力度的加强,任何心存侥幸、试图在互联网阴暗角落进行非法交易的行为,都终将暴露在阳光之下。色情网络 色情视频 淫秽物品牟利 淫秽物品贩卖 色情业 贩卖淫秽 未成年色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