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的我,今年64岁。老头走了6年了,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挺好的,自由自在,一身轻松,退休工资也够用的,虽然没有很多存款,养老是没问题的。 今早起来擦桌子,抬手碰了碰墙上的挂钟——居然停了。那是老头当年从潘家园淘的老座钟,棕木壳子掉了点漆,走起来滴答响,比闹钟还准。我趿着塑料拖鞋就往胡同口跑,裤脚被门帘勾了个小口子也没顾上。 修钟的陈师傅蹲在小板凳上,戴着老花镜拧螺丝,烟卷叼在嘴角,烟味混着焊锡的味儿飘过来。他抬头瞅了瞅钟:“老物件,零件锈透了,得找找同款。”我坐在他铺门口的石阶上等,旁边炸糖糕的摊子滋滋冒油,甜香直钻鼻子。 突然就走神了,想起那时候,老头也是这样蹲在地上修这钟,我端着碗绿豆汤催他吃饭,他头也不抬说“就好就好”,结果汤凉透了他才想起喝。那时候还嫌他磨磨蹭蹭,现在倒盼着能再有人跟我耗着。 正想着,陈师傅喊我:“成了!”我赶紧掏钱,他摆摆手说“下次再说”。走回家的路上,看见三楼的小宇举着风车跑,风车转得飞快,跟我孙子上次来我家时举的那个一模一样。 挂钟重新挂上墙,滴答声又在屋里响起来,跟老头在的时候一模一样。其实哪是真喜欢一个人啊,是那些旧物件、旧味道,早把老头的影子,揉进了每一天的日子里,拆不散也抹不掉。你们说,是不是年纪越大,越念着这些不起眼的旧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