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正常,婴儿却确诊畸形?卫健委介入调查背后,我们该如何理解“排畸”的边界 湖北黄冈一个家庭,带着超声报告上“一切正常”的结论迎接新生命,却在宝宝出生后,被告知孩子患有先天性脊柱畸形。 最近,一则新闻牵动了无数准父母的心。湖北黄冈一位母亲在产前“大小排畸”检查中收到“一切正常”的报告,但孩子出生后却被诊断患有先天性脊柱畸形。 这位母亲提出了尖锐质疑:为孩子做产前筛查的医生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为何孩子脊柱畸形最严重部分的超声影像“消失”了? 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应称,相关问题正在处理中。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广泛关注,它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公众对产前检查可靠性与医学局限性的深度追问。 01 事件聚焦:一纸“正常”报告与出生后的残酷诊断 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产前“正常”结论与产后“畸形”诊断之间的巨大反差。 据了解,涉事的湖北黄冈某宝宝在产前接受了“大排畸”和“小排畸”检查,所有报告均显示胎儿发育正常。 孩子出生后,却被确诊患有先天性脊柱畸形。脊柱畸形是严重的出生缺陷之一,可能影响孩子的运动功能乃至整体健康。 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他们发现孩子脊柱畸形最严重部分的超声影像资料丢失了。这直接引发了家属对检查流程规范性和数据完整性的严重质疑。 02 深度追问:产检为何会“漏”掉畸形? 面对“产检正常,出生畸形”的困境,医学专家指出,这背后是复杂的技术局限性与认知误区。 首先,超声检查本身存在客观局限。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杨慧霞解释,检查效果受孕妇腹壁厚度、羊水量、胎儿体位等多种因素影响。 其次,部分畸形存在动态发展过程。某些脊柱或其他结构的异常,在孕中期筛查时可能表现轻微或不典型,随着胎儿生长才逐渐变得明显。 最重要的是,公众需要理解一个关键概念:产前筛查不等于绝对保证。 国家卫健委在相关文件中明确,产前筛查的目的是尽可能发现重大的致死致残性结构畸形,如无脑儿、严重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等。其本质是一种概率性筛查,医学上对各类畸形的检出有明确的检出率,不可能达到100%。 03 官方行动:构筑全链条的“三级预防”体系 面对出生缺陷这一全球性挑战,中国早已构建并持续强化系统性的防控网络。 我国建立了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 一级预防(孕前干预):最关键的阶段。通过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充叶酸等措施,从源头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目标是到2027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分别保持在70%和80%以上。 二级预防(孕期筛查):即通常所说的产检排畸。通过血清学筛查、超声筛查(如NT检查、系统排畸超声)等技术,在孕期识别高风险胎儿。国家目标是将产前筛查率提升至90%。 三级预防(新生儿筛查):宝宝出生后的最后防线。通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或减轻残疾。相关筛查率目标已达到98%以上。 04 国家蓝图:发布五年提升计划,应对现实挑战 尽管体系完善,但挑战依然存在。央视报道指出,我国出生缺陷防治仍面临服务资源不平衡、服务质量有待改善等问题。同时,随着婚育年龄推迟,高龄产妇占比增加,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为此,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启动了 《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 。这份五年蓝图,旨在打造一个更强大的防治网络: 强化机构设置:要求原则上每个地市均设置产前诊断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能独立开展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聚焦重点疾病:针对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听力障碍、地中海贫血等严重且多发的出生缺陷,进行重点攻坚。 保障患儿治疗: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平台和转会诊机制,并配合医保等部门,减轻患儿家庭负担。 05 地方实践:立法保障与免费筛查并举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有效的落地模式。 内蒙古迈出了关键一步,于今年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成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出生缺陷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涵盖了技术规范、公众教育、免费服务和救助保障等全链条内容。 湖南长沙则通过技术创新惠民,搭建了“健康民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等价格较高的项目纳入免费范围,实现了从申领到随访的“一站式”服务,已惠及超过百万孕产妇和新生儿。 山东青岛等地则着力打造“治疗网”,建立了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产前产后一体化诊疗平台,确保患儿出生后能第一时间获得多学科联合救治。 06 理性认知:科学看待风险,做明智的父母 这一事件警示我们,需要更科学地看待孕育过程中的风险。 产检诊断 胎儿畸形筛查 大排畸超声 三维大排畸 b超排畸 大排畸四维检查 nt大排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