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有人晕倒,别再犹豫了! 法律给你撑腰! 身边有人突然倒下,你还只在心里纠结“扶不扶”吗? 今天起,这个选择题有答案了。 记住这个法律后盾:《民法典》第184条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卫健委都出来强调了,放心救,法律保护善心人! 心脏骤停,黄金时间只有4-6分钟。很多时候,等救护车赶到已经晚了。第一目击者的出手,就是最宝贵的生机。 简单三步,你我都能救命: 第一判断:轻拍肩膀喊“你怎么了?”如果没反应、无正常呼吸(胸部无起伏),立即行动。 第二呼救:大声叫人帮忙,指定一人打120,指定另一人去找AED(自动体外除颤仪)。 第三按压:跪在患者侧边,双手交叉,按压胸部中央(两乳头连线中点)。用力压、快速压,每秒2次,至少5厘米深。 如果附近有AED,取来就用! 它像“傻瓜相机”一样,开机就有语音指导,贴好电极片,它会自动分析心律,需要除颤时会明确提示。现在很多地铁站、商场、学校都有了,留意一下你常去的地方! 我们都不希望意外发生,但万一遇到了,愿我们都不是束手无策的旁观者。用几分钟了解,或许就能拉住一条生命。 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看到。 关键时刻,你不是路人甲,你是守护神。 (文章素材来自潇湘晨报,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