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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股份控股股东回函: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投资控股”)于2026年1月15日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问询函作出正式回函。

回函内容显示,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除德邦股份已公告的相关事项外,德邦投资控股不存在影响德邦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德邦股份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这些未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类型。

此外,德邦投资控股明确表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即2026年1月14日至15日,其不存在买卖德邦股份股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