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的刽子手家眷:头颅背后的生存与无奈 这一年是光绪二十八年:她是一名清朝刽子手的老婆,那些被砍下来的脑袋无人问领,就会被刽子手带回到自己的家中,这些脑袋就会交由他的老婆处理。 没人知道她的姓氏,街坊只叫她“侩子手家的”。天刚蒙蒙亮,她就得起身,从墙角那个渗着血渍的草席里抱出那些头颅。不能用手直接碰,她就裹上三层粗麻布,动作轻得像怕惊醒什么。洒上石灰粉防臭防腐,这是衙门里教的法子,呛人的味道能钻到骨头缝里,她却早就习惯了。 丈夫每次行刑回来,都要闷头喝半斤烧刀子。他说砍头时手不能抖,一抖就会遭人唾骂,可抖没抖,只有夜里攥着她胳膊时的冷汗知道。这差事挣得多些,却也断了全家的活路——孩子去私塾,先生嫌他家“满手血腥”,硬是拒之门外;买个菜,小贩都要把铜钱扔在地上,让她弯腰去捡。 她处理的头颅里,有江洋大盗,有乱党反贼,也有偷了官家粮食的穷酸百姓。没人认领的大多是后者,家里早就没了亲人,或是怕受牵连不敢露面。她不敢细看那些脸,只记得有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脖颈处的血痕还泛着红,手里攥着半块没吃完的窝头。 她从不敢跟人说,自己每次埋完头颅,都要烧一沓纸钱。不是为了那些死去的人,是为了给自己求个心安。封建律例里,刽子手是“下九流”里最末等的行当,连祖坟都进不去,可她和丈夫没得选——不做这个,全家就得饿死。 旁人都骂她心狠,说她“跟死人打交道,不怕遭报应”。可他们不知道,她给那些头颅裹草席时,会把散乱的头发捋顺;埋的时候,会特意选个高一点的土坡,免得被野狗刨出来。这些微不足道的善意,是她在这腌臜世道里,能守住的最后一点体面。 光绪二十八年的风,刮过京城的胡同,带着石灰和血腥的味道。她的一生,就困在这些无人认领的头颅里,困在封建制度的泥沼里。她不是什么恶人,只是个为了活下去,不得不硬起心肠的普通女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