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普吉街道花栖里小区物业拟将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移到绿化带,业主质疑不合法

“原本停在负一层的电动自行车,现在被物业要求要挪到绿化带,这不仅占了绿化,程序也不合法吧?”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花栖里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拟将负一层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移至小区绿化带,安装充电设施及停车场,他们很是质疑该操作的合法性。记者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虽然这一行动已被叫停,但该小区各栋楼下出入口附近均停放不少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

业主:“占绿改停”是否合规?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几乎每栋楼出入口附近都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但是并未像业主反映的一样,占用绿化带,也没有露天充电桩。在3栋、5栋的地下夹层目前设置为电动车停放场所,安装有进出道闸监控系统和自助充电设备,停车保管费每月30元。充电方面,1元可充3个小时。但停车场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多,大大少于地面停放的数量。

据业主介绍,此前他们的车辆多停放在楼栋负一层,但物业公司近期提出改造方案:将停放点转移至小区绿化带,硬化部分绿化区域(规划硬化面积约153.6㎡),安装225个充电口。

“绿化带属于小区公共绿地,物业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有业主表示,该方案未经合法表决程序,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共有部分用途变更的规定,同时也影响小区绿化环境。方案公示后,部分业主已通过电话、留言等方式表示反对。

那么地面上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按照物业要求从地下停到地面的呢?随机采访到的几位小区内居民表示,停在地面只是为了图方便,并不是物业要求。

物业:曾开展意见征询,多数同意

记者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该小区一共6栋高层居民楼,936户业主。此前物业通过1个月的上门走访,就“意见征询表”向业主征集意见,其中689户同意,22户不同意,4户弃权,7户有其他意见,超过60%的业主同意改造。但随后又有业主表示,此次征询并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仅以“上门签字”方式进行,程序不符合规定,不同意改造方案。

物业提供的《花栖里小区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改造施工工作意见征询表》显示,此举是为响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文件中指出,目前小区电动车多停放在楼栋夹层,存在隐患,拟利用公共区域闲置场地、部分绿化带等设置停放点,禁止车辆在消防通道、楼道等处随意停放。

物业工作人员坦言,改造初衷是借鉴其他小区经验,消除夹层停放的安全风险,地面停放更便于管理。部分业主曾提出“每栋楼下设点”及加装雨棚等需求。对于占用绿化带,物业称“仅在地面空间不足时少量使用”。目前,物业已派人前往其他小区学习管理经验,后续将在普吉街道办指导下依法组织业主大会,寻求安全与绿化兼顾的方案。

街道办:已责令暂停,要求依法表决

据了解,花栖里小区同时包含回迁房与商品房,业主意见存在差异。部分业主支持改造以消除消防隐患,但要求程序合法、规划合理;也有业主希望保留绿化带,建议优化现有停放点的消防设施。

针对业主反映,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于1月12日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用途须经法定比例业主表决同意。物业前期以“征求意见”方式进行征询,不符合法定程序及表决比例要求。

目前,街道办已约谈物业公司,责令暂停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改造项目,要求其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在获得合法授权前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非机动车停放规划。

街道办同时表示,将联合物业对楼栋出入口乱停车辆进行劝导规范;发函至区消防救援局,对地下夹层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消防设施改造给予指导;组织物业前往电动自行车管理较规范的小区考察学习。此外,还将协助指导物业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结合业主恳谈会上所提意见建议,依法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置与改造,保障停放安全与秩序。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