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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法院该有的样子!”女子上班途中先反方向送娃被撞,申请工伤遭人社局icon

“这才是法院该有的样子!”女子上班途中先反方向送娃被撞,申请工伤遭人社局icon驳回:“和上班方向相反,不算工伤!”女子不服,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让网友炸锅! “这才是法院该有的样子!”女子上班反方向送娃被撞,人社局驳回工伤,法院判决引全网狂赞 “和上班方向相反,不算工伤!” 江苏常州一位妈妈的工伤申请被人社局无情驳回时,恐怕没人想到,这场看似“路线之争”的纠纷,最终会让无数职场父母热泪盈眶。当法院的终审判决公之于众,网友们彻底炸锅:“这才是懂生活、有温度的司法正义!” 故事的主人公陈某,是常州一家服装公司的普通职工,每天7点左右就要到岗上班。2024年10月8日清晨6点38分,天刚蒙蒙亮,她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先送孩子上学,却在学校南门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上遭遇了车祸。小客车司机开门时未观察路况,直接将她撞倒,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但陈某却伤势惨重——创伤性脾破裂、左手掌骨骨折、腰骶椎骨折,还伴有肾挫伤和血肿,这场意外让她彻底躺进了医院 。 身体的剧痛尚未缓解,更让人心寒的事发生了。10月29日,陈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11月29日收到的却是《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人社局的理由简单直接:送娃路线与上班方向相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情形。这个结论像一盆冷水,浇透了陈某的心。她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在上班途中,只是为了履行母亲的责任送孩子上学,怎么就不算工伤了? 带着满心委屈,陈某将人社局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的审理揭开了案件的核心:《工伤保险条例》里的“上下班途中”,从来不是一条僵硬的直线。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内,都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法院查明,陈某送娃的时间在上班合理时段内,路线虽与直接通勤方向相反,但并未严重偏离上班目的,反而符合她长期以来的通勤习惯——送完孩子再折返上班,这是无数职场父母的日常轨迹。 然而公司却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反方向送娃属于南辕北辙,不是顺路,增加了通勤风险,不应认定为合理路线。” 这番辩解瞬间引发网友热议:“难道让父母把孩子丢在家门口再去上班吗?”“企业只谈风险,不谈员工的家庭责任?” 好在二审法院守住了正义的底线,明确工伤认定应考量三个核心要素:上班目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陈某送娃是生活必需,路线未脱离上班核心目的,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 判决一出,全网瞬间沸腾。有网友留言:“作为每天先送娃再上班的妈妈,看哭了!终于有人懂我们的难处”;“人社局的机械认定太冰冷,法院的判决才叫‘以人民为中心’”;还有人分享自己的经历:“曾经因为上班路上买早餐被撞,单位说不算工伤,现在终于有了参考案例”。当然也有不同声音,有人担心“反方向”会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导致基金承压,但更多人反驳:“法律的温度,就体现在对生活细节的包容上”。 这场纠纷的本质,早已超越了“路线方向”的表面争议,直指无数职场父母的生存困境。一边是企业的考勤要求,一边是抚养孩子的家庭责任,他们不得不在早高峰的车流中“曲线通勤”,把生活的奔波藏进匆忙的脚步里。人社局的初始认定,恰恰忽略了这种现实困境,将法律条文执行得过于机械;而法院的判决,却读懂了背后的人性挣扎——工作与家庭从来不是对立的,法律应当为兼顾两者的劳动者兜底,而不是将他们推向两难境地。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起案件为工伤认定树立了清晰的标杆:“上下班途中”不是地理意义上的直线距离,而是生活意义上的合理路径。送孩子上学、买份早餐、取个快递,这些日常必需的行为,都不该被排除在工伤保护之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当司法能够跳出条文的框架,回应普通人的真实生活需求,才能真正赢得民心。 如今,陈某的工伤认定终于有了转机,但这场官司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让我们看到,司法正义不仅要有法理依据,更要有人文关怀;它也提醒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度的设计应当贴近生活现实,而不是脱离实际的空中楼阁。对于无数职场父母来说,这份判决是一份踏实的保障——他们不必再为“先顾家还是先上班”焦虑,不必担心意外来临时孤立无援。 “路线可以反向,但正义不能跑偏。” 这起案件的判决,就像一束光,照亮了职场父母的通勤路,也让我们读懂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好的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能包容生活的琐碎、体谅人间的烟火,让每个努力生活、兼顾责任的人,都能感受到被尊重、被保护。 你身边有没有职场父母遇到过类似的通勤困境?欢迎在评论区点评…职工工伤认定 工伤新定义 工伤认定误区 上班车祸工伤 上下班路上工伤 下班路上工伤 工伤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