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56岁单身阿姨给婚恋公司交了6999元,对方承诺给他介绍年薪百万的老板, 谁料,阿姨交完钱,对方却一拖再拖,到最后红娘告知,老板跟他同学恋爱了,之后红娘又给阿姨介绍一船长,声称他无儿无女,年薪几十万,可阿姨一问才知那男的根本不是什么船长,而是一农村老头,在家带孙子,阿姨还意外发现,自己明明是小学毕业,可婚恋公司却对外称她是大专学历。阿姨觉得婚恋公司造假,要求退款。结局亮了。 何阿姨今年56岁,单身,每个月退休金3000多元,目前她一个人住。 何阿姨看着自己渐渐年长,担心以后的晚年生活孤苦无依,所以,她一直希望能找到个伴,相互扶持,相伴到老。 2024年9月份的一天,何阿姨刷短视频,无意中进入一个直播间。 那是一个婚恋公司开的直播,何阿姨看到,直播间里很多都是帅气又有钱的单身小老头。 其中有一位姓李的大哥,61岁,给何阿姨的印象最深。 红娘介绍,李大哥年薪百万,硕士学历,名下有几套房,还有几百万存款,他的前妻和女儿常年定期国外。 李大哥目前想找一位离异单身的女性,要求年龄相仿,为人正直,有心跟他过日子。 何阿姨心动了,她在直播间里留言问红娘,自己比李大哥小几岁,可不可以,把李大哥介绍给她。 红娘回复何阿姨说,可以介绍,便添加了何阿姨的微信,她告诉何阿姨,想要认识李大哥,或者跟李大哥一样帅气又多金的大哥,得成为他们婚恋公司的会员。 红娘告诉何阿姨,交6999元就可以成为他们公司的会员。 虽然,何阿姨觉得这个费用有点高,但是,她想到,如果能嫁给一个年薪几十甚至几百万的老板,这点费用根本不算什么。 在红娘的再三催促下,何阿姨给对方交了6999元。 没想到,何阿姨交完全,红娘却迟迟不给她和李大哥认识。 何阿姨坐不住了,10月初的时候,她催红娘,红娘告诉何阿姨,李大哥是老板出国旅游去了。 假期结束后,何阿姨又问红娘,红娘说李大哥忙,再等几天,几天后,何阿姨又催红娘,红娘很遗憾地告诉何阿姨,李大哥和他的同学恋爱了。 何阿姨有些不爽,她希望红娘给她介绍一个跟李大哥条件差不多的。 几天后,红娘给何阿姨介绍了新的对象,红娘说这位大哥是一名船长,年薪几十接近百万,无儿无女。 可何阿姨跟对方聊天后才知道,他根本不是什么船长,不过,他在农村有4栋楼,一年的房租也有40万左右,他目前在老家带孙子。 何阿姨一看,这男的说的跟红娘描述的完全不一样,说他是船长,可人家是农村老头,说他无儿无女却在家带孙子,那她嫁过去是不是也得带孙子,太乱了。 此外,何阿姨还发现,自己明明跟红娘说了小学没毕业,可红娘登记她的信息却是大专学历,这太假了。 难怪她的直播间里那些个小老头一个个的不是本科就硕士,想要什么学历不是他们随便一写就完事了吗? 何阿姨觉得这个婚恋公司造假,要求他们退款,可红娘却不乐意了。 为了拿回那6999元,何阿姨找来了记者,记者给红娘打电话,问她,何阿姨是小学毕业为什么登记她信息时是大专学历,其他人员的资料是不是也造假。 红娘说,人家给她什么信息她就写什么,没有造假。 记者问道,何阿姨交了近7000元的会员费,却没有合适的人选,是怎么回事? 红娘有些无奈的说,他们连续给何阿姨推荐了28位男士,可何阿姨倒好,跟人家聊天一开口就让人帮她买130平米的大房子,还要求给她买车,这把岁数了,人家警惕性很高,所以谈不成不能怪她。 记者要求提供他们的合同或者协议,何阿姨和红娘都说并没有认任何协议跟合同。 何阿姨要求他们退还6999元会员费,红娘说,没办法退,因为她已经给何阿姨提供服务了。 记者又联系了公司负责人,他说他们公司开了很多年,接过很多客户,如果造假没办法存活那么多年,至于红娘为什么填错阿姨的学历,负责人说这是红娘个人的事。 不过,幸运的是,在媒体的介入下,公司负责人可能是迫于媒体的压力,最终同意退还何阿姨全部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婚恋公司以“介绍年薪百万老板”为诱饵,诱导何阿姨支付6999元会员费。后续不仅未按承诺提供相应服务,还虚构相亲对象身份(将农村带孙老人谎称为无儿无女的高薪船长),并篡改何阿姨学历信息,该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何阿姨基于虚假信息作出付费决策,属于“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据上述法条,她有权请求撤销服务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 在这里提醒老年朋友们,面对婚恋机构的诱人承诺,务必核实对方资质与信息真实性,勿轻信直播间包装的优质对象。 缴费前看清合同条款,不被催促盲目付款。遇信息造假、服务违约,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或媒体维护自身权益,守护好养老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