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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先告状!”75岁大爷卖红薯抓假币骗子,反被索赔17万,法院判决太解气

“恶人先告状!”75岁大爷卖红薯抓假币骗子,反被索赔17万,法院判决太解气 南京75岁滕大爷卖红薯时,认出曾用假币骗自己的女子,和女儿合力控制对方报警,女子持600元假币被行拘7天;不料女子竟以受伤为由,索赔近17万,法院认定大爷父女属合法自助行为,驳回诉求,遗憾的是大爷生前挂念此事,去世前终等公正判决。 江苏南京,75岁的滕大爷和妻子、女儿一起在农贸市场摆摊卖红薯,挣的全是起早贪黑的辛苦钱。2023年2月17日,摊位前走来一个全副武装的女顾客,口罩头盔戴得严严实实,只露着眼睛,这反常的打扮一下就引起了滕大爷的警惕。 女子说要买几斤红薯,就在她掏钱的瞬间,滕大爷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前两天用假币骗了自己钱的人!好不容易逮到骗子,滕大爷当即一把抓住她,生怕让她再趁机溜走。 女顾客做贼心虚,拼命挣扎着想要脱身,滕大爷虽年事已高,却死死攥着不肯松手。一旁的女儿见状,听父亲说这就是骗钱的假币贩子,立刻上前帮忙,父女俩合力将女子按倒控制住,第一时间拨通了报警电话,守着人就等民警到场处理。 民警赶来后当场核查,从女子王某某身上查出了600元假币,铁证如山,王某某的违法行为无可辩驳。要知道,根据《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还持有、使用,即便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公安机关也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王某某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这都是她咎由自取。 本以为这事就此了结,可让滕大爷父女万万没想到的是,时隔许久,他们竟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起诉人正是那个假币贩子王某某!原来双方当时拉扯控制的过程中,王某某脸部受了点伤,她全然不提自己用假币骗人的过错,反倒倒打一耙,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向滕大爷父女张口索赔168253.06元,妥妥的恶人先告状,把老人父女都惊住了。 面对这离谱的索赔,滕大爷父女又气又委屈,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抓骗子维权反倒被讹,换谁都没法接受。而法院的审理,也给了所有人最公正的答案,这里要提一下《民法典》第1177条的自助行为规定,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情况紧迫且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受害人可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控制侵权人,同时要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法院审理后明确认定,滕大爷父女发现王某某是假币骗子,当时若不及时控制,骗子一旦逃脱,不仅之前被骗的钱追不回,还可能有更多商贩受害,完全符合“情况紧迫”的条件;且父女俩控制住人后第一时间报警,全程都在合理范围内,没有任何过度行为,属于正当合法的自助行为,根本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直接驳回了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真是大快人心!更巧的是,2024年12月31日,滕大爷的女儿收到判决书那天,正好是父亲的生日,父女俩激动地相拥在一起,所有的委屈和不安都烟消云散。 遗憾的是,滕大爷在2025年4月不幸去世,生病期间他还一直挂念着这件事,好在这份迟来的公正,成了老人最大的慰藉。 其实这事儿也给所有普通人提了个醒,遇到不法侵害时,咱们守法公民在合理范围内采取措施自保、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一定会为我们撑腰!小商贩挣点辛苦钱不容易,收到假币可能好几天的活都白干,滕大爷的坚持特别让人动容;而王某某用假币骗人还反咬一口,也着实让人气愤。 如果你们遇到用假币的骗子,会第一时间上前控制吗?觉得该怎么更好地帮小商贩规避假币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欢迎评论区聊聊~ 来源:综合法院公开案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