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说:为什么一些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因为解决问题的人,就是制造问题的人,他们在自导自演。 权力集中的体系中,决策者常同时扮演“问题定义者”与“解决方案提供者”。例如:以行政干预扭曲市场后,再由同一批干预者出台更多政策“纠正”扭曲,陷入干预螺旋——每一步干预都制造新问题,需要更多干预来掩盖,最终走向全面控制。 当解决问题的主体从问题存在中获利(如预算、权力、职位),问题会变成“资源”而非待解目标。比如:监管部门因监管对象存在而获得编制与经费,便缺乏彻底解决问题的动力,甚至维持或放大问题以巩固自身地位。 哈耶克强调,社会是复杂自适应系统,知识分散,任何个人或群体都无法掌握全部信息与预判所有后果 。“致命的自负”在于认为理性可设计完美社会,结果用简单系统思维驾驭复杂有机体,反而制造更严重问题 。 中央计划者试图替代市场配置资源,却无法掌握分散知识,导致生产与需求脱节、效率低下,最终引发短缺与贫困。 为解决社会问题设立的部门,往往自我强化,制造更多文书工作与监管负担,而非解决问题。 价格管制导致黑市与短缺;行业保护削弱竞争力、阻碍创新;福利过度导致依赖与财政危机。 哈耶克指出“通往地狱之路,常由善意铺就”,许多干预以“为了多数人”“追求平等”为名,却因理性自负与知识局限,最终损害自由与繁荣。 哈耶克认为要真正的解决问题,应该遵循下面的原则。 尊重自发秩序:市场、语言、法律等文明成果多为无数个体互动演化的结果,而非顶层设计。这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呼应,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时,往往更有效促进社会整体利益。 限制政府权力:政府应做“裁判”而非“球员”,提供基本规则与保障,而非干预具体经济活动 。区分“最低生活保障”(可接受)与“绝对保障”(与自由对立)。 哈耶克并非反对解决问题,而是反对以集中权力与理性自负的方式解决问题,主张通过分散决策、自发秩序与制度约束,让社会在自由中更有效地解决自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