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宿迁“抢”走泗阳西南五镇,这是对行政区划调整的片面误读。 从历史背景而言,1996年地级宿迁市设立,对下辖区域进行划分,核心是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全盘考虑,而非所谓的“争抢”。当时洋河等镇虽原本隶属于泗阳,但从产业协同、资源优化配置的视角来看,划归宿迁市区能够更好地依托市级层面的政策、资金、招商资源,集中力量推动洋河酒业这一核心产业升级,同时带动周边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 从发展成效来看,区划调整之后,洋河不仅稳固了“中国白酒之都核心区”的地位,还实现了从镇到新区、从单一酒业到“酒旅融合”的跨越式发展。周边的仓集、郑楼等镇也借助产业辐射,在物流、包装、现代农业等领域获得了新机遇。这样的发展成果,远非单一县区独自推动所能达成。 行政区划调整的本质是为了更高效地配置资源、服务区域整体发展,最终受益的是包括泗阳在内的整个宿迁市域百姓。用“抢”来定义,既忽视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也抹杀了多年来区域协同发展的显著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