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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青林:端牢能源资源饭碗筑牢国家安全基石

自然资源部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优化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制定提高勘探、开发、储备能力的方案,持续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上产。2026年作为开局年,将继续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健全找矿突破支持政策,促进战略性矿产增储上产。为落实自然资源部部署,《中国矿业报》今天推出“开局年,怎么干”专栏,首篇刊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山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的署名文章《端牢能源资源饭碗筑牢国家安全基石》,围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动重要矿产增储上产谈认识、谈思路、谈举措。我们予以转发,以飨读者。

能源资源供应安全稳定是保障国家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面对外部环境不稳定、国内需求上升、管理政策调整、矿业开发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转型等多重挑战,始终扛牢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为国找矿”使命意识,夯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根基,把解决问题、主动服务作为重要抓手,全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能力,取得了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果。

健全找矿突破支撑政策

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出台露天开采矿山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处置规则,对于符合“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允许临时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分期复垦、滚动式补划机制,为山西省破解资源开发与耕地保护矛盾提供政策依据。强化找矿突破支撑体系,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矿产资源试点,探索建立激励企业投入矿产调查、勘探的利益分配机制,探索设立政府企业共同参与的地勘基金。

“十四五”时期,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顺利收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山西坚持厅“找、评、攻”一体推进,“央、地、企”协调联动,推动重要矿产增储上产,全面超额完成“十四五”找矿目标任务。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煤层气保有资源储量稳居全国首位,大力解决“圈而不探”问题,推动区块盘活增值,山西省实现由净输入省向净输出省的历史性转变。推动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着力解决矿产勘查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制约问题,中深层煤层气科技、中深层地热同层回灌、高温地热流体利用中防垢等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自然资源治理效能不断增强。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宝贵窗口期。2026年,山西厅将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党组“十个方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着力破除瓶颈制约,加快补强短板弱项,更加注重前端统筹、系统配置和战略支撑,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体现山西担当,以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创新优化成果,推动党中央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任务、事关山西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为山西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资源基础。

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加快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坚持找大矿、找好矿、找富矿的基本方向,形成一批重要的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为国家建立重要的矿产资源储备,重点围绕铝、铁、铜、金、镓、晶质石墨、冶镁白云岩等战略性优势矿种,拟新立找矿项目100个,推进续建项目328个,特别是对右玉后窑子-火烧滩金矿、平鲁上水头金矿、灵石关家庄铝土矿等重点突破项目加强指导管控。加强深部及周边区域勘探,推进低品位金属矿产资源规模化利用,推动露天煤矿深部铝土矿及共伴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激发重点矿区增储上产潜力,重点提升太原、吕梁、忻州、临汾等地区金属矿产产能,加快推进中条山、义兴寨、堡子湾等矿区资源接续与产能建设。

加快战略性矿产资源配置。聚焦重点矿种、重点矿区、重大需求,进一步优化增量资源配置,实现全省矿业权出让电子化交易,有序推进煤炭、铝土矿等资源竞争出让,预计出让收益将达300亿元,推动资源增储上产、扩大供应。丰富出让矿种、出让方式,在铁矿、铝土矿、金矿等整装矿区充分竞争出让基础上,有序推出小块资源有限竞争出让,积极稳妥推进交易扩容。

大力探索能源科技创新。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好用好“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鼓励山西优势科研力量深入推进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进一步攻关深部煤层气、地热能、氦气等资源勘探与开发关键技术。聚焦突破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力支持推动科研院所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注重健全完善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激励机制。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全力推动煤层气增储上产。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兼探煤层气,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推动煤层气产业结构、生产规模、矿权合理布局。加大省级地勘资金投入力度,预估同比提高50%以上,力争全年增储突破1000亿立方米,保障山西省“十五五”煤层气产能产值实现“双翻番”。加大区块退出和出让力度,清理5年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的煤层气探矿权,力争退出区块超1000平方千米,着力解决“圈而不探”问题,积极推进2~4宗煤层气项目竞争出让。

推动地热供暖在中心城市取得突破。出台地热供暖城市级突破工作方案,推动实施城市级地热资源精细化评价,打造一批地热应用示范项目。支持运城市打造地热供暖城市级应用标杆,力争到2027年地热供暖面积超0.2亿平方米。适时启动大同市阳高-天镇高温地热田矿业权出让工作,推动地热能分级利用综合示范基地建设。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监测)标准制定、工程管理和行业建设。规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使用管理,推广晋城市沁水县矿山基金统筹使用经验,在全省六大煤田建立示范县,全年预计使用100亿元生态修复资金。做好运城盐湖山水项目申报和开工前准备工作,推进忻州黄河几字弯和朔州、忻州五台、大同阴山、太行四市5个重大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制定《山西省煤矸石生态回填等利用项目选址管理办法》,依托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筛选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的煤矸石生态回填潜力空间,将无利用价值的煤矸石生态回填至露天采矿坑、采煤沉陷区,以及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的天然坑洼区、自然荒沟等区域。严格依法查处煤矸石倾倒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稳妥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力争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推进全要素、全覆盖、一体化督察执法。完善常态加重点的工作机制,深化直插到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硬措施工作机制,建立季度监测调度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有奖举报、社会通报等方式,开展重大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厘清市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推动设立市级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强化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历年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月报制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优化数智管理赋能智慧监管。建设“山西省生态修复监测”平台,建成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科学评价体系。突出省市县三级联网实时视频监控系统监管效能,对非法采矿点、露天矿山、耕地连片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多方位视频监控。对井工矿山全面开展InSAR地表沉降监测,对露天矿山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管控,实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