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复旦复华因三年年报虚假记载领400万元罚单 累计虚增利润超8100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复华")因2019年、2020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处以警告及400万元罚款。经查,公司三年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达8106.55万元,其中2023年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比例高达118.48%。

连续三年年报存虚假记载虚增利润占比最高超118%

上海证监局调查查明,复旦复华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旗下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交房条件后开始结转营业收入和成本,但公司在成本核算及存货减值测试环节存在严重违规。

2019年,复旦复华未审慎核算该项目施工成本,导致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2020年,公司再次少计该项目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年度

虚增利润金额(万元)

占披露利润总额比例

违规原因

2019

5065.22

60.25%

未足额结转营业成本

2020

259.20

7.11%

未足额结转营业成本

2023

2782.13

118.48%

存货减值测试不当

2023年,公司在该项目存货减值测试中,违规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意味着剔除虚增部分后,公司当年实际利润应为负值。

已两次实施会计差错更正监管考量配合态度从轻处罚

公告显示,复旦复华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5年4月30日两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上海证监局指出,鉴于公司已进行差错更正并配合调查询问、提供材料,考虑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复旦复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凸显内控缺陷

上海证监局认为,复旦复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根据处罚决定,复旦复华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400万元罚款汇交国库。公司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次处罚再次凸显了部分上市公司在房地产项目成本核算及存货管理方面存在的内控缺陷,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连续多年出现财务数据造假,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存在深层次问题,投资者需警惕相关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