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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通报顺德乐从大墩村“怂仔”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处两年零一个月刑期。 案情披露

佛山通报顺德乐从大墩村“怂仔”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处两年零一个月刑期。 案情披露: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梁某某(曾用网名“怂仔不怂了”“悦酿喜事(怂仔)”“从心 - 重生”“从心仔”)因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不满,借助信息网络发布28个视频作品,进行19场网络直播,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相关内容浏览量超1200万次,转发量超1万次;还引发大量低俗、淫秽评论,以及关于侮辱、诽谤话题的二次创作,相关次数分别达489万次、6.2万次。 这是一起因个人恩怨,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他人的刑事犯罪行为。法院的公正判决再次敲响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行使批评、监督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不得侵犯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前年和“怂仔”勾肩搭背拍视频的西樵“乜”哥,这位老人家很精明,发现情况不对立刻和怂仔划清界限,所以直到现在西樵“乜哥”仍能继续开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