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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往往比电视剧更魔幻,2023年发生的一起“贼喊捉贼”的官司,简直把荒诞二

现实生活往往比电视剧更魔幻,2023年发生的一起“贼喊捉贼”的官司,简直把荒诞二字演绎到了极致。事情还要从2023年8月说起,一直到10月,这期间曲某某盯上了某家食品店,像不知疲倦的幽灵一样,累计作案20余次。贪欲这东西一旦膨胀起来确实没边,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同年10月3日,当他再次实施盗窃时,被店家抓了个现行。 按理说,被抓就认栽,但这曲某某的反应却出人意料。为了逃脱,他从二楼纵身一跃,结果导致骨折。一般人这时候也就是想着怎么治伤,顺便接受法律的制裁,可他倒好,转身就把店家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高达45万余元。他的理由听起来还挺“有理有据”:声称是因为店家的威胁,迫使他跳窗避险,所以店家得为他的伤买单。 这算盘打得,隔着屏幕都能听见响。河北网友“念夏宝贝”说得很透彻:“应当场追究他的盗窃犯罪行为,不能让他先入为主用起诉来转移话题的阴谋得逞。”这其实不仅是在转移视线,更是一种对司法资源的滥用和对法律常识的挑衅。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不会成为谁耍无赖的工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没有听信曲某某的一面之词,而是调取了关键证据。根据公安笔录以及随后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曲某某因盗窃罪已经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更重要的是,证据链清清楚楚地表明,曲某某的伤情根本没有被殴打的痕迹,店家在抓捕过程中也并没有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换句话说,是他自己做贼心虚,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选择了最危险的逃跑方式。 法院的判决逻辑非常清晰且硬核:曲某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预见到从二楼跳窗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他主张的“威胁”没有任何实证支持,自己骨折的损害结果与店家的行为之间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驳回了曲某某的全部诉求。 广东网友“果粒个果”那句“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这个判决不仅是对店家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次有力纠偏。试想一下,如果这种恶人先告状的诡计得逞,那以后谁还敢抓小偷?是不是小偷逃跑时摔了要赔,磕了要赔,连吓着了都要赔偿?那样的话,法律就变成了保护作恶者的温床。 青海网友“布莱克泰戈5ee556”感叹:“这小偷也是绝了,偷完还怪店家。”其实这背后反映出一种典型的“巨婴”心态,只要自己受了伤,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哪怕是干坏事时受的伤,也得找个“冤大头”来负责。这种心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有人翻墙进小区被电死起诉物业,有人偷电动车漏电身亡起诉车主。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试图用自己的过错绑架他人的责任。 这起案子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提了个醒: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违法犯罪行为买单。曲某某不仅要面对身体的伤痛,还要承受盗窃罪的刑事处罚,加上这45万索赔梦碎,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个代价虽然沉重,但教训足够深刻。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行止有度,违法必究,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和常识底线的小聪明,最终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借鉴

评论列表

C文敗蘱
C文敗蘱 2
2026-01-23 13:13
店主运气好啊,遇上正规法院[开怀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