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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给你住,还真当是你家?”河南郑州,女子因怀孕,想收回这套给姑姑住了十年的房

“房子给你住,还真当是你家?”河南郑州,女子因怀孕,想收回这套给姑姑住了十年的房子,可姑姑早就让女儿、女婿等亲人住到房子里,试图占为己有,但亲戚都知道房子就是女子的。事后女子告了姑姑两次,但工作人员以调解为主,导致一直没能成功拿回房子,最终女子决定摊牌,准备用法律武器收回房子。 十年前,当姑姑提出借房请求时,小王毫不犹豫地递过钥匙。 而那时她刚靠拆迁分得这套房,姑姑说着“暂时住一阵”,她想着亲戚间帮衬是应该的。 谁知这把钥匙一给,就是三千多个日夜的拉锯战。 时间回到2015年的郑州,那时候因为城中村改造让小王分得一套回迁房。 而当时她在外地工作,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当时姑姑找来商量:“我那边拆迁,暂时过渡下,等你用房子我立马搬。” 想着都是亲戚互相帮助,况且也就住几天应该问题不大, 起初相安无事,姑姑偶尔会打电话说“房子给你打扫干净了”,还会在春节时留个房间等小王回来住。 但是转折发生在第三年,小王发现次卧里自己的东西被挪到储物间,姑姑的女儿搬了进去。 而当她委婉提出异议时,姑姑笑着说:“一家人分这么清干啥?” 真正的矛盾爆发在奶奶去世后。 原本姑姑借住的名义是“照顾老人”,如今老人不在了,小王第一次正式提出收回房子。 可姑姑顿时变脸:“我住了这么多年,早住出感情了,这房子就是我的!” 而且更让小王措手不及的是,姑姑自己的安置房早就分下来了,却偷偷租给别人,继续霸占着小王的房子。 那村里长辈都看不下去:“她就是两边好处都想占。” 但是她就是赖着不走说啥也不搬,谁能想到一次善意的帮助会叫自己的亲戚摆了一道。 2019年,小王第一次寻求调解。 村委会主持下,双方签了协议:等姑姑的新房装修好就搬离。 那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小王放心了。 谁知半年后,姑姑的新房装修好了,却把房子租了出去。 问她为何不搬,她理直气壮:“我总得有个收入来源吧?” 于是之后就🈶闹上了。 第二次调解在2023年。 这次小王和堂弟凑了2万元“孝亲费”给姑姑,感谢她照顾奶奶。 姑姑拍着胸脯保证一个月内搬离。 可钱拿到手后,她却食言了。 两次调解失败暴露了亲情纠纷解决的尴尬。 工作人员总是劝和:“毕竟是亲戚,别闹太僵。” 而这种“和稀泥”式的调解,反而让姑姑更加有恃无恐。 小王不是没想过走法律途径。 但第一次起诉,法院认为家庭纠纷应该以调解为主。 第二次起诉,又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姑姑一家吃准了小王顾忌亲情。 每当小王态度强硬,姑姑就打感情牌:“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咱们是一家人啊”。 可一旦小王心软退让,姑姑立即变本加厉。 而且最让人心寒的是,姑姑的女儿女婿也加入战局。 他们不仅换了门锁,还对外宣称“这房子本来就是我们的”。 有次小王上门,表姐直接甩话:“你去告啊,看法院能把我们怎样!” 这些年小王在外租房漂泊,而姑姑一家在她的房子里其乐融融。 而这种反差让小王终于明白:有些人,你给他一寸,他就要一尺。 真正的转机出现在小王怀孕后。 即将成为母亲的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必须为孩子争取一个安稳的家。 她开始系统收集证据:房产证、两次调解协议、转账记录、邻居证言。 而且最有力的是房产证上“单独所有”四个字。 村里的长辈们也看不下去,集体声援小王。 一位老人说:“我们都能证明这房子是小王的,她姑姑太不像话了!” 这种舆论压力让姑姑始料未及。 小王聘请的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一旦胜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这场纠纷折射出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在城镇化进程中,类似的房产纠纷屡见不鲜。 有很多人因为顾忌亲情,不愿“撕破脸”,结果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调解制度本为化解矛盾,但若滥用,反而会成为侵权者的“保护伞”。 当一方毫无诚意时,过度调解只会延长权利人的痛苦。 也有人质疑:为何小王不早点强硬起来? 其实这正是亲情绑架的可悲之处,被侵害方往往因为顾及情面,一次次让步,直到退无可退。 如今,小王已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她摸着肚子说:“我要让宝宝知道,妈妈没有懦弱过。” 这场持续多年的房产纠纷,早已超出简单的物权争议。 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亲情掩盖下的利益算计,也照见了法律在人情社会中的尴尬处境。 或许,最好的结局不是谁输谁赢,而是让所有人明白:亲情需要温度,权利需要边界。 没有边界的情分,终会变成伤害双方的利刃。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当亲情与法律产生冲突时,我们既要珍视亲情,也要尊重法律。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情与法”的和谐统一。 主要信源:(郑州一女子房子被姑姑全家霸占居住近10年!姑姑:你爱住哪住哪——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