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19岁大一女生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帅气的大三学长,主动添加对方好友,一周之内,两人便发展成恋人关系,还发生了亲密关系。几个月后,女生和男同学聊天被男友看见,男友感觉自己受到背叛,怒火中烧,以分手做威胁,强迫女孩吞痰、吃污秽物,甚至用烟头烫她大腿和胸部。后来,女孩不堪羞辱报了警,称自己被对方强迫,这下,男生悲剧了。 牛某身高1米85,是大三在读的学生,长得很帅,女孩李某则身材娇小,是另一所高校的大一学生。 2024年8月17日,闲来无事的李某刷短视频时,被高大帅气的牛某吸引,她鼓起勇气在平台上给牛某私信留言,二人很快成为微信好友。 经过一周热聊,他们便确定恋爱关系并发生亲密接触,随后进入热恋期。 恋爱期间,他们一起逛街、吃饭,甜甜蜜蜜,牛某很会照顾人,李某也渐渐对他产生情感依赖。 然而,平静的恋情在2025年3月16日急转直下。 当天,在牛某校外租住的出租屋内,牛某看到李某跟别的男生聊天,顿时醋意大发,觉得自己受到背叛,便开始对李某进行“惩罚”。 他逼迫李某吃自己吐出的痰液、排泄物,还扇她耳光。李某很害怕,虽觉得自己没做越界之事,但为挽留感情,还是照做了。 3月19日,李某再次来到牛某出租屋,牛某变本加厉,用烟头烫她的手臂和后背。 李某疼得眼眶泛泪,却仍默默忍受,在她心中,牛某仍是深爱之人,只是放不下她之前与其他男生的互动。 3月23日晚,李某又一次来到牛某出租屋,牛某再次做出令人发指的行为,用烟头烫她的手臂、后背、大腿内侧及胸部位置,李某伤痕累累。 24日凌晨,在纹身店,牛某要求李某在手臂上纹一只小狗,并在小狗前配文“牛牛’S”,寓意李某是“牛牛的狗”,李某为挽留感情照做。 25日凌晨,牛某再次逼迫李某吃秽物,李某麻木服从,忙完后,二人各自玩手机后上床休息。 牛某声称这些行为是情侣间的“玩法”,是从网站上学来寻求刺激的。 而且他坚称,吃秽物、烫烟头等行为李某都是自愿的,自己也挨过李某耳光。 但李某坚决否认,她称2025年3月16日前,二人关系良好,性行为正常自愿。 但3月16日后,自己被羞辱,两人发生关系时,她内心抗拒,并非自愿。 3月24日对李某来说是沉重打击。 这天,牛某告诉她自己认识了新女生并一起逛街,李某听闻心如刀割,觉得自己为牛某做了那么多难以接受的事,牛某却只为发泄欲望,她彻底失望,心想一定要尽早结束这段关系。 离开出租屋后,她与朋友商量,在朋友建议下决定报警。 2025年3月25日下午13时许,牛某醒来后与李某发生关系。下午16时左右,李某离开住地不久便报了警。 很快,牛某被警方带走,2025年4月,牛某被拘押于看守所。 牛某母亲得知后,赶紧跑到儿子居住处查看事发最近几天的楼道和电梯监控,她觉得儿子和李某“玩”得过火,但不存在强奸、羞辱等行为。 她指着监控画面称,二人进出电梯有说有笑,儿子还搂着李某,若真被强奸,李某应匆忙离开且状态很差,但从监控看并非如此,她认为儿子不符合强 奸等构成要件。 为避免此事影响正读大三的儿子,牛某家人委托律师找到李某,支付七万元赔偿金。 李某出具《刑事谅解书》,表示同意谅解牛某涉嫌强奸罪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再追究其民事、行政等责任。 然而,法律公正无私。 2025年6月,公安局依法查明:牛某在出租屋多次以分手为由,逼迫李某吞下自己吐出的痰、吃自己的分泌物,还通过扇巴掌和拿烟头烫伤李某的方式,逼迫其发生性关系,李某不看羞辱报警。 分局认为,牛某以极端变态形式侮辱妇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发生性关系,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强奸罪。 2025年12月,检察院以强奸罪、强制侮辱罪追究牛某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现在的大学生处对象也太草率了,就因为对方长得帅,聊一周就发生关系,这也太不把自己当回事了。 这事儿也给所有大学生提了醒,不管线上线下处对象,都得留个心眼,不能光看颜值就上头。 洁身自好不是老古董,是保护自己的底线,感情得慢慢了解,亲密关系更不能随便,不然很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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