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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四类干部 (1.12-14 中纪委五次全会) 1.严查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严查四类干部 (1.12-14 中纪委五次全会) 1.严查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这类干部心怀二志、言行不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他们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嘴上喊着“两个维护”,背地里却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甚至传播政治谣言。全会特别指出,要坚决清除这类“政治投机者”,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等顽疾,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纯洁性。 2.严查逾越红线的“腐败分子” 重点打击那些不知敬畏、甘于被“围猎”的干部。特别是涉及政商勾连、搞“旋转门”、利用新型腐败(如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手段谋私的;在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搞权力寻租的;以及搞隐形腐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干部。2026年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 3.严查啃食民利的“蝇贪蚁腐” 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查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这类干部级别不高,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如挪用农村集体“三资”、虚报冒领医保养老资金、在民生项目中优亲厚友等。全会强调要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深化对农村、医保、养老等领域的整治,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 4.严查早节不保的“年轻蛀虫” 着重查处年轻干部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一些“80后”“90后”干部刚踏上仕途就步入歧途的现象,绝不因“年纪轻”而网开一面。重点防范年轻干部因社会阅历不足、抵制诱惑能力弱而陷入“围猎”陷阱,通过严查倒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