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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奋斗者计划”通知那天,部门群里炸开了锅。HR拿着协议挨个工位找签字,话术

公司发“奋斗者计划”通知那天,部门群里炸开了锅。HR拿着协议挨个工位找签字,话术说得漂亮:“自愿放弃加班费,就能获得优先晋升机会,是公司重点培养的象征。”我看着身边同事陆续动笔,想着能多些晋升筹码,也跟着签了名。从那以后,加班成了常态。每天晚上办公室灯火通明,我跟着团队连轴转,每周加班时长都稳定在30小时,远超法律规定的每月36小时上限。工作日加班到深夜,周末也被工作填满,手里攒了一沓打卡记录和领导下发任务的邮件,全是强制加班的痕迹。我咬着牙扛了半年,满心期待晋升名单公布,结果从头到尾翻了三遍,都没找到自己的名字。那些没签协议、很少加班的同事,反倒有两人获得了提拔。我带着满肚子委屈找HR要说法,顺带提了加班费的事。HR靠在椅背上冷笑一声,甩来我签字的协议照片:“是你自愿签的字,放弃加班费换晋升,现在没晋升就反悔?没这道理。”这话堵得我哑口无言,却越想越不甘心。我偷偷联系了几个签过协议的前同事,才发现大家都被套路了——签协议的人没一个获得晋升,要么默默离职,要么敢怒不敢言,没人敢站出来维权。我不甘心就这样吃哑巴亏,连夜翻查劳动法相关规定,才弄清关键:这种自愿放弃加班费的协议,本质是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即便签字也属无效。接下来的一周,我忙着整理证据:钉钉打卡导出的完整记录、标注加班事由的审批流程截图、领导非工作时间下发任务的邮件和微信记录,甚至还有加班时的办公环境照片,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加班是公司强制安排。我带着所有证据向劳动仲裁提交了申请,仲裁委审理后明确认定,该“奋斗者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最终裁决公司足额支付我半年加班费,共计12万元。拿到转账通知那天,我把那份协议撕得粉碎。崇尚奋斗从不是压榨劳动者的借口,职场中再诱人的画饼,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学会用证据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硬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