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国失联乘客的家属与马航达成赔偿协议! 其中,8个中国籍乘客每人290万元,其他人因为和解时间早,赔偿金额估计比这个少。 这事得从2014年3月8日说起,马航MH370航班从吉隆坡飞往北京,中途突然失联,机上239人里有154名中国乘客。 直到2015年,马来西亚政府才正式宣布航班失事,推定机上所有人都已遇难。之后的这些年,家属们一边盼着能找到真相,一边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这场维权路一走就是十几年。 2016年开始,75名失联乘客家属陆续提起诉讼,一共形成了78件案件,都是要求马航等相关方赔偿损失,在北京朝阳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多轮调解,有47件案件的家属和马航达成了和解,之后撤了诉。 这次宣判的8件案件,涉及8名乘客,这些乘客都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死亡,法院最终判马航给每户家属赔偿290余万元,这笔钱里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家属这些年寻亲、打官司花的合理费用。 目前还有23件案件没审结,主要是因为家属还没完成宣告乘客死亡的程序,或者程序还没走完。 可能有人会问,为啥这8户能赔290万,早和解的反而少?这和赔偿的法律依据、时间节点都有关系。法院判赔的核心依据是《蒙特利尔公约》,我国和马来西亚都是这个公约的缔约国,国际航空事故赔偿都得按这个来。 这个公约有个两级赔偿规则,第一级是保底赔偿,不管马航有没有过错,只要发生空难导致乘客伤亡,就得赔11.31万特别提款权,大概合人民币108万元,这部分是必须给的,不能减免。 第二级就是超额部分,要是马航没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没法证明驾驶员操作没问题,或者事故是外部恐怖袭击导致的,那超过保底金额的部分就得赔,而且理论上没有上限。 这次法院就是认定马航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所以判了超额赔偿,加上国内法律规定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加起来就到了290万元。 死亡赔偿金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年,丧葬费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算6个月,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结合实际情况酌定的,再加上家属这些年跑搜寻、找律师的费用,凑起来就是这个数。 那些早和解的家属赔偿少,主要是时间早、谈判条件不一样。事故初期,马航曾提出过每户252万元的和解方案,还向家属支付过一笔约50万元的道义赔偿,用于缓解短期经济压力。 当时有些家属急于拿到赔偿解决生活问题,或者担心后续维权难度大,就同意了早期的和解方案。 那时候舆情热度虽然高,但马航刚经历空难,后续还面临重组等问题,赔偿能力有限,加上家属们诉求不一,有的想先拿赔偿,有的想先找真相,所以早期和解金额没达到290万这个水平。 而且这十几年里,物价、收入水平都有变化,法院判决时也会考虑这些因素,现在的290万元,相比十几年前的赔偿标准,也体现了这些年的经济变化。 另外,马航这些年也经历了重组,从濒临破产到后来现金流转正,有了一定的赔偿能力,这也是现在能拿出290万元赔偿的重要原因。 不过要说明的是,这笔赔偿不是统一标准,除了这8户判决赔偿的,47户和解的金额不一样,大多在250万到300万之间,整体都比290万略低。 还有23户没审结的,得等完成宣告死亡程序后,才能继续推进赔偿事宜,宣告死亡是法律上的必要程序,按照我国法律,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家属才能申请宣告死亡,这也是部分案件迟迟没审结的关键。 对家属来说,这笔赔偿虽然来了,但十几年的等待和煎熬不是钱能弥补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这些年一直没放弃寻找真相,哪怕有了赔偿,还是希望能知道航班到底出了什么事。 而这次的判决和和解,也算是给部分家属一个阶段性的交代,既体现了法律对家属权益的保护,也让这个悬而未决的事件有了一点进展。 国际上类似空难赔偿差异也很大,有的因为责任方明确、舆论压力大,赔偿金额很高;有的因为原因不明、责任难定,赔偿就按最低标准来。 马航这事特殊就特殊在真相还没完全查明,赔偿只能基于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定,后续如果有新的搜救进展、查明更多真相,或许还会有新的变化,但对大多数家属来说,能拿到赔偿,也算是漫长等待里的一点慰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