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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外地男子专门过来约女网友嫖娼,结果发生关系时,男子一把勒住女子脖子要求对

上海,一外地男子专门过来约女网友嫖娼,结果发生关系时,男子一把勒住女子脖子要求对方给钱,女子担心生命安全,当即转给了对方4万元,男子离开之前又从女子抽屉里搜出7000元和两部手机一并带走,本想着对方知道这是违法交易不敢报警,没想到第二天男子就栽了跟头。 这名男子姓马,今年32岁,老家在云南,平时在浙江打工,文化程度不高,而且之前就有过犯罪前科。 17岁的时候因为盗窃被判了7个月,21岁又因为聚众斗殴蹲了两年半大牢,按说出狱后该安安分分过日子,可他偏偏没改邪归正,还动了歪心思。 去年1月下旬的深夜,马某特意从浙江赶到上海,通过网络联系上了女子侯某,两人约在侯某的住处进行嫖娼交易。 谁也没想到,就在两人发生关系的时候,马某突然起了贪念,一把勒住了侯某的脖子,语气凶狠地逼着侯某给钱,侯某被勒得喘不过气,吓得浑身发抖,生怕自己丢了性命,只能乖乖听话,把手机支付密码告诉了马某,当场转给了他4万元。 本以为给了钱就能平安无事,可马某贪得无厌,转完账还不满足,在侯某家里翻找起来,最后从梳妆台抽屉里搜出了7000多元现金,还顺手拿走了两部手机,前后一共抢了4.7万多元和两部手机。 得手之后,马某心里打得挺如意算盘,他觉得侯某从事卖淫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肯定不敢报警,自己这么做万无一失。 为了掩盖罪行,他还特意做了不少伪装,先把抢来的两部手机格式化,恢复到出厂设置,还把手机卡拔了出来。 接着又拿纸巾把自己在房间里碰过的所有地方都擦了一遍,生怕留下指纹,甚至还换上了侯某的衣服离开,想混淆警方的视线,离开后他又绕路把衣服、手机卡都扔进了河里,把能销毁的证据都销毁了,才打车逃离上海返回浙江。 可马某万万没想到,他费尽心机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功夫,第二天下午他刚回到浙江的住处,还没坐稳,傍晚6点左右,警方就找上门把他抓获了,当场就把他抢来的赃款赃物都搜了出来,人赃并获。 很多人疑惑,侯某明明也参与了违法交易,怎么还敢报警?其实道理很简单,侯某虽然卖淫违法,但她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马某用勒脖子这种暴力手段抢劫她的钱物,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侯某为了保住自己的权益,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 警方之所以能这么快破案,并不是靠运气,现在到处都是监控,马某从上海逃离的路线、乘坐的交通工具都被清晰记录下来,加上侯某提供了转账记录、被抢劫的细节,警方顺着这些线索一路追查,很快就锁定了马某的身份和行踪,不管他怎么销毁证据、伪装自己,都逃不过警方的追查。 咱们再说说这里面的法律问题,很多人觉得马某一开始只是嫖娼,怎么最后后果这么严重,首先得明确,嫖娼本身是违法行为,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被抓后,最多会被行政拘留15天,再罚5000元以下罚款,罚完拘留完这事基本就了了,可马某偏要贪心,用暴力手段抢劫,这就不是简单的违法了,而是构成了抢劫罪。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抢别人财物,不管抢了多少钱,都构成抢劫罪,起步量刑就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 马某勒住侯某脖子逼她转钱,属于典型的暴力胁迫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而且他抢劫的金额有4.7万多元,上海地区规定抢劫罪 “数额巨大” 的标准是3万元以上,马某的金额远超这个标准,属于加重情节。 再加上他有两次犯罪前科,屡教不改,法院最后判了他有期徒刑9年,还罚了1万元,这都是合情合理的。 还有人问,侯某是卖淫女,她的钱也受法律保护吗?答案是肯定的,不管一个人的职业是什么,哪怕她有违法行为,她的合法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不 能因为侯某卖淫违法,就放任马某用暴力抢劫她的钱,法律保护的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分身份和职业,当然,侯某卖淫的行为也没有被放过,她之后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这说明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马某的下场纯粹是自己找的,本来只是一件最多拘留罚款的事,就因为自己的贪心和歹心,硬生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毁了一辈子,他以为对方不敢报警,心存侥幸,却忘了现在法治社会,任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不义之财根本碰不得。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做人一定要遵纪守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贪心只会让人一步步走向深渊。 不管是嫖娼这种违法行为,还是抢劫这种刑事犯罪,都不能碰,一旦触碰法律红线,等待自己的只会是严厉的惩罚,再怎么伪装、怎么侥幸,最终都逃不过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