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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年,大太监刘瑾被凌迟处死,皇帝下旨要求割肉3357刀。刽子手为了完成旨意

1510年,大太监刘瑾被凌迟处死,皇帝下旨要求割肉3357刀。刽子手为了完成旨意,给刘瑾灌入让他保持清醒的药物,以至于行刑过程中刘瑾不会疼晕过去,刘瑾才能感受每一刀的疼痛。行刑过程持续3天,刘瑾最后被割得只剩一副骨架。 刘瑾本是陕西兴平人,幼时净身入宫依附宦官李广,因生性狡黠且善于察言观色,被派去侍奉当时还是太子的明武宗朱厚照。他因能精准揣摩太子的喜好,陪其嬉戏玩乐深得欢心,这也为他日后执掌权柄埋下了伏笔,明武宗登基后,刘瑾迅速成为司礼监掌印太监,一跃成为大明宦官集团的核心人物。 明武宗继位时年仅十五岁,耽于游乐而疏于朝政,刘瑾便借机联合马永成、高凤等七位宦官结党营私,时人称之为“八虎”。他以皇帝近臣的身份总揽朝纲,不仅代批奏章把控朝政决策,还通过提拔亲信、打压异己的方式构建自己的权力体系,朝堂之上敢直言反对他的大臣,多被其以廷杖、贬谪甚至处死的方式清算。 刘瑾掌政期间,大肆推行苛政以敛财,他在全国范围内增设税卡,对商贾和百姓层层盘剥,还逼迫各地官员向其进献重金,官员为满足其索求,又将负担转嫁给底层百姓,致使当时民生凋敝,多地爆发农民起义。他还私藏兵器、伪造玉玺,其府邸被查抄时,搜出的金银珠宝数以亿计,远超当时大明国库的储备,谋逆的罪证更是确凿。 1510年,安化王朱寘鐇以清君侧、诛刘瑾为名在宁夏起兵叛乱,朝廷派杨一清领兵平叛,太监张永作为监军随行。杨一清深知刘瑾专权已是朝廷大患,便借机与张永密谋,待叛乱平定后,张永借献俘之机向明武宗揭发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每条罪名皆直指谋逆,明武宗震怒之下当即下令将刘瑾下狱审讯。 三司会审后,刘瑾的各项罪状均被查实,明武宗下旨处以凌迟之刑,且特意定了3357刀的行刑标准,这一数字并非随意拟定,而是依大明律中谋逆重罪的凌迟规制所定,意在以最严酷的刑罚,惩戒刘瑾的谋逆之举,也向天下昭示皇权的不可侵犯。凌迟之刑在明朝本就多用于重罪,刘瑾的行刑过程更是严格遵循旨意,分三日执行。 行刑首日,刽子手按规割下三百五十七刀,割下的肉甚至被受过其害的百姓争相购买食之,可见当时百姓对其恨之入骨。刘瑾虽被灌下醒神药物强撑清醒,首日行刑后仍因剧痛难以支撑,却依旧在狱中口出狂言,直至第二日行刑时,其气焰才彻底消散,第三日行刑完毕,刘瑾的身体只剩骨架,其党羽也随之被朝廷清算,“八虎”集团就此瓦解。 刘瑾的覆灭,虽让大明朝堂暂时摆脱了宦官专权的阴霾,却并未改变明武宗耽于朝政的现状,后续仍有宦官干政的情况出现。从刘瑾的发迹到伏法可看出,其专权的根源在于明武宗对皇权的放任,宦官的权力本是皇权的延伸,一旦皇帝疏于朝政,近臣便极易借机窃取权柄,这也是明朝中后期宦官专权问题反复出现的核心原因。 刘瑾的结局,是其专权乱政、谋逆贪腐的必然结果,3357刀的凌迟之刑,既是对其罪行的惩罚,也成为大明王朝皇权与宦权博弈的一个鲜明印记,更印证了历史上所有恃权妄为者,终究难逃历史的审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