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14岁女孩因分手事宜与17岁男孩产生争执,17岁男孩竟然在楼道内将其杀害,而被发现时距离女孩被害有12个小时左右。虽然男孩事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但女孩亲属认为男孩还构成强奸罪,男孩在女孩不满14周岁时即跟其发生了关系。 事情发生在2025年8月,小娜出生于2010年,出事时刚初中毕业,还不满15周岁。 她性格有点孤僻叛逆,平时和家人交流很少,大多时候都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外出也很少跟家里打招呼,这也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一点隐患。 她和周某住在同一个小区,周某比她大两届,早就不上学混社会了,两人从2024年开始谈恋爱。 8月20号那天,小娜向周某提出了分手,周某不同意,两人当场就吵了起来,闹得很凶,小娜甚至还报了警。 这件事小娜的父亲柏先生后来才听说,只是没料到,这一次争执,会成为悲剧的开端。 两天后的8月22号,周某又找到小娜,就分手的事情再次谈判,可谈着谈着,两人的矛盾彻底激化。 当天下午6点多,在他们居住的老旧居民楼楼道里,周某拿出剪刀,对着小娜捅了好多刀,看到小娜没了动静,他还不解气,又持刀割了小娜的喉咙,手段残忍得让人不敢想象。 他们住的是一栋6层的老旧居民楼,2到4层的房子都空着没人住,平时来往的人就很少。 再加上小娜平时就爱独处,当晚没回家,家人也没多想,没人发现异常。 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柏先生下楼上班,走到2层和1层的拐角处,才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女儿,当场就吓懵了,站都站不稳,缓过神来赶紧拨打了120和110。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周某,赶到他家将他抓获,面对审讯,周某对自己杀害小娜的罪行供认不讳,还交代了两人谈恋爱的细节,说早在2024年,他就和小娜发生了关系,而那时小娜还不满14周岁。 后来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周某提起了公诉,今年1月30号,这起案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不过并没有当庭宣判,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的时候,周某的态度十分嚣张,全程不怎么说话,还在一旁发笑,这让小娜的亲属更加悲痛和气愤。 除了故意杀人罪,小娜的亲属还认为,周某还构成了强奸罪。 毕竟按照周某自己的供认,两人首次发生关系时,小娜还不满14周岁,不管小娜当时是不是自愿,只要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涉嫌强奸罪。 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清楚,现在检察院只以故意杀人罪公诉,大概率是因为强奸罪的认定,不能只靠周某的口供,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 说白了,法律讲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要是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当时确实发生了关系,强奸罪就很难认定。 周某今年17岁,虽然还是未成年人,但已经达到了16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他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只是想到两个未成年,一个失去了生命,一个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两个家庭都毁了,就格外让人唏嘘。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要是当初小娜提分手时,周某能冷静一点,要是家人能多关注一下孩子的情感变化,是不是这起悲剧就不会发生? 目前案件还在等待一审宣判,希望法律能给出公正的裁决,还小娜和她的家人一个公道。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