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诈骗吗? 一男子和女子经介绍相亲,俩人初次见面相约就餐,结果竟然消费8000块。 到了结账的时候,男子借口去卫生间,然后玩起了消失,最后女子只得自掏腰包。 不知道这顿餐是谁点的,如果是男子点的,然后吃完脚底抹油开溜,这可能是属于诈骗,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是女子点的,感觉那男的开溜,也情有可原。第一次见面,上来库库的一顿点,净点好的,吃顿饭花八千块,那不是给男子当冤大头吗[捂脸]。 不过话说回来,遇到这样的事情,开溜也不是正解,可以商量,可以平摊,或者支付自己认可的那一部分。直接开溜,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