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技术经理人培育发展条例》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新动能,为全国首部;《合肥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促进办法》让民意直通立法全过程,为全省首部;《合肥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为基层治理精细化提供法治支撑,为全省首部……2025年,合肥市紧扣发展大局和群众期盼,将“立法为民”作为鲜明底色,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护航城市发展。
据了解,合肥首创公众参与立法全流程规范,推动出台全省首部《合肥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促进办法》,保障民意从立项、起草到审查、立法后评估的全程融入。建立立法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备案审查等联动机制,确保立法经得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检验。
聚焦治理难点与发展所需,以“小切口”立法推动问题有效解决。面对地名管理面临的命名不规范、使用不规范等难题,全面修订出台《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构建“1部政府规章+N部具体命名规则”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地名使用与监管。针对古树名木保护,推动出台《合肥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填补该市古树名木保护领域的法规空白,为古树名木健康生长提供法治土壤。着眼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完成全国首部《合肥市技术经理人培育发展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从法治层面推动完善技术经理人培育体系,构建高水平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完成全省首部《合肥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及审查论证工作,为基层精细化、规范化治理提供样本。
为促进法规规章的“新陈代谢”,及时废止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修改《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巩固改革经验举措,为市民“喝好水”筑牢法治防线。积极提升立法层级,将行之有效的《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上升为《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推动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运输监管、规范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与专项清理,将上位法依据发生较大调整、实施时间较久的《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列为后评估项目,对该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6次组织开展关于涉及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不合理罚款规定等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确保制度始终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合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扣“十五五”发展目标与合肥“科技立城”特色,科学编制并实施2026年年度立法计划,聚焦城市更新、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持续践行“全过程评估、全过程民主、全过程提质”理念,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并适时优化立法程序规定,以更高质量的立法成果护航合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记者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