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陈毅父母和陈毅一家人在北京中南海庆云堂四院家中合影。陈毅曾与父母孩子定下“约法三章”:一不得随意动用公车;二不要借用市长(副总理)的名义外出办事;三没有特别的事,不要随意外出。在陈毅的严格要求下,家人在京期间一直深居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