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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广东,一女子以留学深造但经费不足为由,要求半身不遂的父亲和帮着照

“脸都不要了!”广东,一女子以留学深造但经费不足为由,要求半身不遂的父亲和帮着照顾的亲姑姑搬走,以便于自己变卖房产,姑姑:“屋里煮着你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女子却一脸冷漠:“那房子本来就是我的,你们必须搬走!”双方最终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这场家庭纠纷从外人看来不可思议,可对于父亲和姑姑来说却是一道难解的心坎。   2008年,小姑娘四岁时,她的父母在珠海全款买下一套八十多平的房子。   两年后,这套房子直接登记在孩子的名下,不是为了规避什么,而是想着给女儿留一份保障。   本是好心操作,没想到没过多久,父亲突发脑梗,从此生活无法自理,连站起来都成了奢望。   母亲随后提出离婚,带着女儿搬去了另一套房子,也就从那时候起,父女之间渐渐断了联系。   那段时间里,是父亲的亲妹妹,也就是女儿的姑姑,扛下了照料的重担。   这位姑姑从自己婆家请了假,挽起袖子照顾起弟弟,喂饭洗衣、熬汤喂药,这一坚持就是十多年。   小姑娘自12岁之后几乎没再回老屋一步,她在母亲安排下逐渐走上留学之路,到国外读本科,可这栋注册在她名下的房子,却成了她此后“自救”的资产。   三年前,她又准备继续深造,母亲就告诉她,这房子还在她名下,让她回珠海要求父亲搬出去,把房子卖了换学费。   她听从了建议,也确实这么做了。   回国第一站,她不是找亲人叙旧,也不是看望瘫痪的父亲,而是站在熟悉又陌生的家门下,要求父亲和姑姑尽快搬走。   她说房子是她自己的,想卖。   当场姑姑就急了,说弟弟现在行动不便,根本没地可去,自己照顾了这么多年也不是为了看他在晚年流离失所。   姑娘不为所动,坚持房子是她的个人财产,父亲有退休金,姑姑也不是没有地方去,凭什么赖着不走。   她甚至找了律师,拿着房产证起诉亲生父亲和照顾父亲的姑姑,要求返还房屋,名义是为了继续求学发愤图强。   法院受理此案后,调查的细节让人大跌眼镜。   房子确实写的是她的名字,可买房时她还不到7岁,父母是为了她好才这样操作,从出资到选房全是父母一手包办。   父亲过户时更没有写协议,全凭一腔父爱,希望女儿能在学业上少些后顾之忧。   她出国后几年里,父亲病情加重,常年坐在轮椅上生活,全靠姑姑照料,每天的生活都是对病人和照顾者的双重考验。   姑娘这边却从未尽过一次赡养义务,电话都没几个。   真正令人寒心的,是她在庭上表现出的冷漠,当被问到将父亲安置在哪时,她支支吾吾只说打算以后送他去养老院,但费用由谁承担却不置一词。   法院综合全案情况作出判决。   驳回女方要求返还房产的诉求,明确强调父亲在房内享有长期居住权,不得剥夺。   不仅如此,法院还责令她每月支付不少于三千元的赡养费用,并要求其定期探望父亲。   二审她不服上诉,换来的仍然是维持原判。   法官在庭上训诫她,法律不是规避亲情的挡箭牌,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邻里得知消息后纷纷为姑姑和父亲抱不平。   这些年老人家为了女儿留学付出所有,如今却成了包袱和阻碍。   而姑姑亲手写的护理记录、单据清单也成为关键证据,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共有人,却是情理意义上的“苦主”。   整场官司时间不短,但情理和法律的结果让多数人拍手称快。   原本想凭一纸所有权主张,不料反被判履行赡养义务。   不少网友也表示,拿父母的爱当工具,最后只会让自己众叛亲离。   看似为了追求梦想,其实在用一把刀割断了亲情,也斩断了自己未来的归路。   真正在意你的,不一定是把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的人,而可能是那个几十年不曾离开病床一步的人。   留学本是人生选择的升华,可倘若踏出的第一步是踩在亲人的肩膀上,那就算飞得再高,也未必站得正。   这场官司,把法条之外的一个常识敲得更加响亮:敬老爱亲不是选择,是天经地义。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94
用户10xxx94 19
2026-02-03 17:41
不如养只狗
该死的起名
该死的起名 11
2026-02-03 17:46
好可怕!屋里(煮)着你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爸![捂脸哭]
人生初见
人生初见 8
2026-02-03 21:59
有其母必有其女。这母女俩真狠啊。一个抛弃丈夫,一个还谋夺父产把逼瘫痪父亲往死里逼。肯定是两母女商量好的。真的是最毒妇人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