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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从1号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

新规来了!从1号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具合格证明,不允许再像以前那样私自乱卖农产品。对于收购农产品的商贩来说,如果没有这些合格证,不允许收购农产品。 开具合格证明的方式十分便捷,不用额外花钱买设备、学复杂操作,现在大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不管是全国统一的监管平台,还是各地专属的微信小程序,如安徽省“农安康”小程序,只要会用微信就能操作完成,不用跑线下部门排队。 还有专门的工具可以批量生成二维码,提前贴在农产品包装上,后续补充信息即可,能大大节省出货时间,而且基础使用都是免费的,只有打印二维码时会产生少量耗材费用,单张成本最低可至0.7厘米。 各地也推出了不少扶持办法,减轻农户和经营者的负担。一些地区给乡镇统一配备打印一体机,费用全额报销;农户或经营主体自己购买小型蓝牙打印机,新购可获得一半费用补贴,更新可获得四分之一的费用补贴。 对于规范开具证明的主体,每年还会根据开具数量给予奖励,部分地区每张证明奖励0.2元,单个主体年度奖励有上限,部分地区还会免费提供打印用纸等耗材。 这项农产品合格证明制度并不是突然推出的,在此之前已经在多个地区试点运行了一段时间。此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是对试点经验的总结和完善,并且有明确的制度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确保执行过程中有章可循。 新规也考虑到了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两类不用办理正式合格证明的情形。自家种地、少量养殖的散户农户,不用走复杂流程,可通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点申请便捷开具服务,部分地区通过专属小程序,十分钟就能生成电子证明,不用花钱做专业检测,散户农户以鼓励开具为主,不做强制性要求。 销售包装好的农产品的商家,如果上游生产方已经出具了合格证明,就不用再重复办理,只需把上游的证明留存好备查即可。各地也有相应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农产品收购商贩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在收购相关农产品时,必须向出售方索要合格证明,并且要妥善留存至少六个月。 留存方式没有严格限制,拍照保存、留存原件或复印件,或者扫码截屏都可以。如果批量收购带包装的农产品,不用逐件留存证明,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几张保存,同时如实记录收购数量即可。 要是收购后对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重新分装,再进行销售时,需要自己重新开具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留存六个月。 违规收购没有合格证明的农产品,会被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被处以100元到1000元不等的罚款,违规行为还会记入信用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影响后续经营。 这种合格证明制度,将经营者的承诺、农产品的来源追溯和信用记录结合起来,和国际上先进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方式接轨,也为我国农产品走出国门打下了基础。对于规范经营的农户和经营者来说,合格证明能让收购商和消费者更放心,有助于积累口碑,慢慢打造自己的特色品牌。 不同的农产品经营者,开具证明的要求也不一样。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照生产批次,每一批农产品都开具合格证明,并且要如实记录开证信息,明确标注承诺事项、承诺依据、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核心要素。 这些记录也要留存至少六个月,不能随意丢弃或删除。而普通的散户农户,只是鼓励和引导开具证明,不做强制性要求,充分考虑到散户批量小、规模小的实际情况。 为了方便农户开具证明,县级相关部门会在乡镇、村里设立服务点,专门为农户提供帮助。服务点会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告诉农户怎么开具证明、填写信息,还能免费为农户的农产品做快速检测,确保农户能便捷、顺利地办理相关手续。 合格证明有全国统一的样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89号》制定,需要填写的信息也很明确,不会出现各地标准不一、填写混乱的情况,开具方式也很灵活,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重点鼓励大家使用信息化方式开具,逐步淘汰手工填写的合格证。 这项新规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核心是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责任,让每一批流向市场的农产品都有可追溯的依据。 目前,各地正有序推进新规落地,部分地区设置过渡期,相关服务保障措施也在不断完善,确保新规既能落实到位,又能最大程度方便农户和经营者,保障农产品市场有序运行,守护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