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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吗?广东珠海,男子经营一家五金厂,因1746 个螺母被认为被认定为枪支散件,男

冤吗?广东珠海,男子经营一家五金厂,因1746 个螺母被认为被认定为枪支散件,男子涉嫌非法制造罪、买卖枪支罪被逮捕,男子大喊冤枉。 这事儿传出来的时候,不少人第一反应都是 “离谱”—— 谁家五金厂里没几个螺母?怎么偏偏这 1746 个就成了 “枪支散件”? 要知道,五金生意在广东是再普通不过的营生,这位老板平时就是接些小订单,给玩具厂、家具厂做配套零件,之前从没跟 “枪支” 沾过边。 据他身边人说,被抓那天早上,他还在跟工人交代要赶玩具水枪的配件订单,怎么也想不到,几个小时后,民警就带着搜查令来了,目标直指仓库里那批刚生产好的螺母。 最让人费解的是庭审时的一个细节:审判长当场找了同款的螺具,想把涉案的螺母拧上去,结果试了好几次都没成功。 这就有意思了 —— 要是这些螺母真的是枪支上用的散件,怎么会连匹配的螺具都拧不上? 要知道,枪支零件对精度的要求极高,差一丝一毫都装不上去,更别说这种直接拧不上的情况了。 可即便如此,法院最终还是认定这些螺母属于 “枪支散件”,依据是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说这些螺母的尺寸、材质与某类枪支的配件存在 “高度相似性”。 这位老板的家人为了翻案,前前后后花了 300 多万。先是找律师梳理证据,收集了玩具商的订单合同、之前的供货记录,甚至还找到当时定制这批螺母的玩具厂负责人出庭作证,证明这些零件确实是用来装玩具水枪的。 可这些证据似乎都没起到太大作用,一审判决下来,4 年刑期没改。 更让他们着急的是,上诉提交上去后,二审迟迟没有开庭的消息,家里的五金厂因为没人打理,早就停了工,几十号工人走的走、散的散,原本还算红火的生意,就这么拖垮了。 其实,类似 “不起眼的零件被认定为枪支散件” 的案子,这些年也不是没发生过。 之前有个做模具的师傅,因为生产的某款金属零件被鉴定为 “气枪扳机组件”,被判了缓刑;还有个淘宝卖家,卖的玩具枪配件里有个小弹簧,结果被认定为 “枪支关键零件”,罚了款还判了刑。 这些案子之所以引发争议,核心问题都集中在 “怎么界定一个普通零件是不是枪支散件” 上。 按照我国《枪支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枪支散件” 需要满足 “能够与其他零件组合成具有致伤力的枪支” 这一条件,而且鉴定过程得严格遵循专业标准。 可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会出现 “唯尺寸论”“唯材质论” 的情况 —— 只要零件的尺寸和某类枪支配件差不多,材质也一样,就容易被直接认定为 “枪支散件”,而忽略了它实际的用途和组装后的效果。 就像珠海这个案子里的螺母,明明和枪支螺具不匹配,却还是被归为 “散件”,这难免让人觉得鉴定标准有点 “一刀切”。 如今,案子上诉后迟迟没有动静,老板的家人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300 多万的律师费、诉讼费,加上工厂停工的损失,已经让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他们最希望的,就是二审能重新审视证据,尤其是那个 “拧不上螺具” 的关键细节 —— 如果一个零件连基本的组装适配性都没有,怎么能算作 “枪支散件” 呢? 对于五金、模具这类行业来说,很多零件的尺寸、材质可能会和一些特殊用途的零件相似,但不能因此就简单地 “对号入座”。 毕竟,一个普通的螺母,可能是玩具上的配件,也可能是家具上的零件,关键还是要看它的实际用途和行为人是否有违法的故意。 希望二审法院能尽快开庭,把案件中的疑点一一厘清,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也给广大从事五金、配件生产的商家一个明确的 “标准”—— 到底什么样的零件是安全的,什么样的零件需要警惕,别再让 “一个螺母毁了一家厂” 的事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