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女子在新婚不久,丈夫就因车祸意外离世,遗留下400多万财物。而围绕这笔巨额财物的归属和分配,女子和“婆婆”最终闹上了法庭。 山西朔州女子张晓和男子余涛,在北京打拼时相识,继而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2024年4月,2人在太原定下了价值136万元,面积一百多平米的新房。首付款41万元,并贷款95万做分期付款,每期还款5000多元。 2024年10月4日,2人在朔州老家举办了订婚仪式。其间余涛给张晓转账18.8万元,余涛母亲给了张晓19267元的红包,并购买了五金。在2025年5月7日举办了婚礼,正式开启婚后生活。 可2人还未来得及领取结婚证,就接到北京新公司的入职通知。为了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夫妻俩只得将领取结婚证的日子推迟,就匆忙前往北京工作。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2025年6月11日,一个注定不平凡的日子,余涛驾驶摩托车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由于伤势过重,虽经医院7天的全力抢救,也没能发生生命奇迹——余涛不幸离世。此时距2人举办婚礼仅仅41天! 新婚就失去丈夫,甜蜜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就戛然而止,这对于张晓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幸;同样痛彻心扉的是余涛的母亲和家人。父亲早世,他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年纪轻轻就命丧黄泉,给家人的打击可想而知。 余涛走后,两家人团结一致共同处理余涛的身后事,相处得像家人一样。表面看一团和气,实则在平静的外表下暗流涌动,因为连接他们之间的纽带断了,已经不可能是一家人了,都各自打着自己的算盘。 在“婆家”眼里,儿媳妇早晚会是别家的人,余涛遗留的财物不能落在别人手里。结婚前给付的彩礼及五金等也得要回来,因为他俩结婚时间很短,仅仅41天,并且未领结婚证,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但在张晓看来,虽然与余涛未领结婚证,但他们正式举行了婚礼,并在结婚前就生活在一起。生活方面不分彼此,共同支付生活费用。余涛车祸住院,更是跑前跑后,在医院无微不至照顾,并全程参与余涛的赔偿事宜,做到了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 张晓非常清楚,余涛车祸后将获得多少赔偿款:个人购买的意外保险理赔100万元,车祸保险理赔168万元,工亡赔偿金预估100万元,新房支付的首付及月供,余涛遗留的财产超400万元,作为妻子应该有自己的份额。当第一笔赔偿金打入婆婆账户时,张晓便向“婆家”提出自己的想法。 余母拒绝了儿媳妇的要求,从此两家关系彻底闹掰。张晓父母为给女儿撑腰,不时住在余家吵闹,要求分得余涛遗留的财产。张晓甚至抱着余涛的遗像在村里举着喇叭游走造势,让村民们议论纷纷,这更激起婆家的反感。于是在余涛去世百日当天,将张晓赶出了余家。 张晓及父母的行为激怒了余母,一纸诉状将张晓诉至朔州市朔城区法院,要求返还彩礼18.8万元,红包19267元,加上五金及其他转账和利息,共计49.7万元。但张晓不认同那是彩礼,而是赠予,拒绝返还。 朔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实际给付被告彩礼,故原告主体不适格,于是朔城区法院驳回了余母的诉讼请求。余母不服,上诉至朔州中院。中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可初步认定余母是余涛的唯一继承人,余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朔城区驳回原告的请求欠妥,应予以纠正,于是撤销了朔城区的一审判决,并指令朔城区法院重审。 同时,张晓也将余母诉至法院,要求余母返还2人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消费30万元,证券投资盈余7.4万元,并要求分得余涛因车祸的各项赔付款的50%,以及买婚房已支付钱款的50%,共计200多万元。案件正在审理中,结果未知。 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合法化的唯一凭证,只办了婚礼没有领证,只能算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张晓与余涛虽然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法院只能认定他俩是同居关系。张晓不是余涛的合法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余涛的财产,唯一继承人只有余涛的母亲——余母。 所以我认为,张晓要求分割余涛因车祸所获得的赔偿款,大概率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至于彩礼红包五金等,张晓抗辩为赠予,不属于彩礼,也有可能被法院驳回,但大概率会退还一部分,不会全部退还。 张晓和余母的诉讼请求,法院最终会支持谁?张晓要求分割余涛的车祸赔偿款是否合理?期待你的高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