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闻看着就令人气愤。 哥哥去世,弟弟奔丧回老家,单位不仅不批假,还以擅自离岗为由,与乔先生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这么做不仅没有一点人情味,让员工寒心,也有悖公序良俗,难道人心不是肉长的吗?谁家还没有点紧急情况。 哥哥去世,回家奔丧, 对一个家庭来讲,这就是天大的事,毕竟是手足之情呀! 而且,乔某不是不请假,而是多次向后厨经理请假未获批准,甚至请不带薪休假也未获批准。这算哪门子擅自离岗? 好在法院最后为乔某撑腰 ,判定乔某的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只是这区区7000元的赔偿金太少了,对这样无视职工正当权益,一点也没有人情味的用工单位,应该给予重罚,要让他们长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