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1614万,一个坐在政务大厅窗口的办事员,竟把服务台变成了“私人收银台”。 他是辽宁省住建厅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王某某。办过事的人都知道他的“规矩”:递材料时悄悄塞个红包,当天就能办好;要是“不懂事”,材料总有问题,跑三五趟也办不成。八年里,他就这样卡着企业和群众的急事,收了1614万元好处费。 网友算了一笔账:一年按250个工作日算,平均每天“赚”8000元——比不少企业高管收入还高。这钱哪来的?都是办事人咬牙掏的“加速费”“疏通费”。 更让人想问的是:这么长时间,这么明目张胆,监督去哪儿了?难道没人发现?还是发现了却没人管? 从法律上讲,这已构成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1614万,足以称得上“数额特别巨大”,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但罚一个人不够。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普通群众办事,总得心里打鼓——“要不要送?该送多少?”如果制度管不住人,流程不透明,监督只是摆设,那么今天倒下一个王某某,明天还会有别人坐在那个窗口,继续收着“不懂声张”的钱。 欢迎留言讨论: 你遇到过办事被暗示“表示表示”的情况吗?你觉得怎样才能真正管住“窗口后的手”? 本文依据辽宁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