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真大!安徽马鞍山,男子网约女子到公园游玩,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时,男子搂女子腰部、抚摸其后背。女子感到不适,起身准备离开,万万没想到,男子又将其拉入怀中继续摸女子隐私部位。女子称自己要报警,男子竟然将其掐晕继续摸其隐私部位。 事情发生在一个看上去很普通的下午。男子何某,今年三十一岁,没什么正经工作,整天刷手机度日。那天他在微信“附近的人”上刷到了一位女子,两人就这么加了好友。聊了没几天,何某提出见面,女子没多想就答应了。 约会选在市区一个常见的公园,两人在东侧步道边的长椅上坐下。从表面看,一切都和网上聊天时差不多,聊聊天,说些日常。可所谓的放松背后,是别有目的的接近。不一会,何某就把手搭到了女子背上。 这下女子心里警觉了,想要站起身离开,可刚起身就被何某一把拉回了怀中。在女子明确拒绝甚至表明要报警之后,何某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情绪失控。他掐住女子脖子,直到对方失去意识。 女子醒来后发现自己还有意识,身上多处红印,大腿内侧有淤青。她强压着害怕装作配合,趁对方放松时机,成功挣脱,报警并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很快展开调查,何某知道自己跑不了,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随着调查深入,他的家属赶紧出面,对女子进行了经济上的补偿,并争取了一份书面的谅解书。 到了法院,何某一度以为事情会因为这张纸缓和下来,可事实并非如此。检方以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法院认定何某在公共场所,对明确拒绝的异性进行不当行为,还使用了导致失去意识的方式,情节已经突破了普通猥亵的边界。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一经成立,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何某虽然自首,也确实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但法院认为这只是量刑时考虑的因素,不代表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这也算是在所有从轻情节下的最低刑责之一。虽然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数字觉得太轻了,但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全貌,这正是法律在“依法量刑”和“从严打击”间做出的综合判断。 不少人对这份谅解感到不解,认为既然受害人都原谅了,为什么还要继续追责。这其实是个常见误区。像强制猥亵这种罪行,是公诉案件,涉及的不仅是两个当事人的身份问题,更关乎社会的基本安全感。一旦进入犯罪成立的范围,国家控诉机关就必须介入。 谅解只是在量刑层面给予一点缓冲空间,换不来自由。即便有从轻的情节存在,一旦触到法律高压线,也绝不会一笔勾销。 站在何某的角度,或许会觉得自己不过是一时冲动,毕竟事后也赔钱了、道歉了。但正如判决书里所说,这不是“你情我愿”下的误会,是以暴力手段侵犯他人身体自主。一旦动了手,不论动机如何,都无法推卸责任。 涉案女子孔某,即使获得经济补偿,也未能真正摆脱带来的伤害。当时被掐晕的过程、失去意识的恐慌,对她的影响远不是一纸赔偿可以抹去的。而这样一起发生在光天化日、公园长椅上的案件,更让公众看清那些所谓“看起来安全”的场所,也可能瞬间变得极其危险。 网络社交功能再便捷,也只是认识人的工具。隔着屏幕的聊天可以很好,真正面对面之前永远要留有警觉。何况线下见面选在空旷僻静的角落,本身就藏着未知风险。他人说起网恋无害,只是因为他们有幸没碰到这样的人。 女子明明已经表现出拒绝,还要被掐至昏迷,受害者该不该见网友,这样的质疑早就没有必要。真正该被质问的,是那些仗着身体优势在公众场所肆意妄为的人。 七个月的刑期,也许有人觉得轻了,但搭进去的可不只是七个月。从被带上法庭的那一刻起,何某就已经在档案中留下了永远的痕迹。以后无论找什么工作,查到犯罪记录都可能被一票否决。生活的路,在重开的那天,注定不好走。 至于赔偿与谅解,是为了弥补造成的伤害,但无法代替应该承担的后果。法院已经给出答案,违法就要受罚,这没商量余地。网络时代下的轻率行为,若是失去分寸,最终就会落到法槌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