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低估人性!广东深圳,9旬老人想着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膝下也只有一个儿子,便把900余万元存款全部转给儿子,怎料,儿子事后又把钱转给儿媳,儿媳拿这些钱支付日常开销、偿还房贷、装修房子也就罢了,在去世前还留下遗嘱指定自己的姐姐继承其中的300万元以及房子50%的产权。 吕老太的老伴早年过世,儿子吕某是她唯一的亲人。早些年她和老伴在北京还拥有一套房子,是他们一辈子打拼留下的生活基础。这套房子卖掉后,加上老人多年的积蓄,一共存下了900多万元。 从2018年到2021年,吕老太因为渐渐行动不方便,独自处理财务变得困难。她想着如今只有一个儿子,亲情在先,就把这900多万元一笔笔转到了儿子吕某的名下。转账分了几次完成,其中一部分还是需要家人陪同前往银行操作。每笔钱她都叮嘱儿子一定要留好,是将来应付医疗或养老花销的保障。 这钱刚一到吕某手中没多久,就被他陆续转给了妻子乔某乙。这对夫妻把900万当成了自家的私有资产,没有任何商量,就开始给房子还贷款,装修新居,还承担了家庭日常所有开支。这些钱在几年时间内逐渐被消耗。 谁也没料到,2022年7月,乔某乙因病去世。吕老太在乔某乙生前并不清楚钱的流向。直到葬礼结束后,吕老太发现了一份自书遗嘱,乔某乙明确表示,给她姐姐乔某甲留下个人银行账户里的300万存款,还包括名下房产50%的产权。 一开始吕老太并不信,以为只是亲家之间的互助。可当她要看账户明细时,才惊觉自己当年亲手转给儿子的900余万元早已所剩无几。她要求查看资金流向,儿子扭扭捏捏不肯给,最后在一再坚持下才拿出了部分转账记录,显示钱从吕某账户直接流入了儿媳银行卡,大部分都在两人的婚姻生活中被花出去了。 吕老太气急攻心。她本以为这笔钱是托付给儿子保管,没想到被当成可支配的财产挪用了一干二净。最令她无法接受的,是儿媳临终前把自己名下巨额资金分文未提给婆婆,反而指定留给自己的亲姐姐,根本没有把这笔钱真正的来源放在眼里。 于是到了2024年,吕老太决定起诉。她将吕某和乔某甲一起告上法庭,认为自己这些钱是交由儿子代管的,不属于任何形式的赠与,现在要全部追讨回来。 庭审中,吕老太坚称这是她一笔笔转账出去的养老本钱,虽然没有留下借据,但也从未表示这笔钱是无偿送给儿子的。尤其卖房款那笔,是她晚年最重要的保障。 吕某对此含糊其辞。他没有直接承认是母亲托管的,但也没有拿出能证明赠与的证据。乔某甲则始终咬定,钱既然已经转账多年,又没有借条,就应当视为赠与。她认为妹妹有权处置这笔钱,遗嘱合法有效,自己作为继承人没有义务还钱。 法院没有被这些模糊的说辞左右。审理认为,900多万元金额巨大,是吕老太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位九旬老妇很难在清醒状态下把全副积蓄无偿送出。如果不认定这是为晚年生活所做的安排,反而按赠与处理,会让老人毫无保障,不符合常理。案件中,由于没有任何赠与明确表示,法院不予采信那一方的说法。最终认定这是一种口头保管关系。 法院查明资金已被用于家庭开支、房贷、房屋装修,结合财产高度混同的情况,认定吕某和乔某乙需要共同承担责任。乔某乙虽已去世,但乔某甲继承了遗嘱中的300多万和房产产权部分,因此法院判定:吕某需全额归还吕老太900多万元,乔某甲则需在继承范围内,与吕某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判决已经生效。吕老太如愿追回了自己的养老本金。儿媳留下的财产,也无法被其姐姐全部继承,要在确认返还吕老太的损失后,再行处置。 这场官司从2022年乔某去世到2024年法院判决,看似是一场家庭纠纷,其实问题的根源是一笔巨款在无明确法律文本的情况下悄然转入他人账户。在亲情之中,一句嘱托如果没有明确书面表达和保障,就很容易演变成利益的灰色地带。 吕老太打赢了官司,追回了辛苦钱,却也经历了儿孙不顾的失望。现实中,每一位老人在转出大额资金时若只凭信任,可能都将面临同样的风险。比亲情更重要的,是底线,是法律,是老人晚年真正应该拥有的安全感。 信息来源:《900万积蓄被儿子一家挪用!儿媳去世后,九旬老太闹上法庭!深圳法院判了》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