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让丈夫和她假离婚,和同事的妹妹结婚。她说同事告诉她,他妹妹是单身,如果有配偶就能得到更多的拆迁款,事后会给他们10万的好处费。 在女子的劝说下,丈夫也心动了。女子说为了保证他们的利益,把夫妻共同的房子先过户到她名下,当时夫妻感情挺好,丈夫也同意了。 后来这件事没弄成,可是房子却过户到了女方名下,也还再改过来。这件事过去一年后,女子主动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要求分割丈夫名下的一处房产。 丈夫同意离婚,但是他觉得既然分割我的房子,那以前过户到妻子名下的房子也得分割,女子不同意,女子说那个房子是她的个人财产。 其实女方名下的那套房子,就是当初他们要假离婚时,过户到她名下的那套。 这下男子该反应过来了吧,哪有什么假离婚赚手续费这样的好事?这很可能就是妻子的早有预谋。 为什么房子过户到她名下不到一年,她就主动提离婚了?这难道是巧合吗? 我觉得夫妻之间,不管男女,只要有一方提到假离婚,另一方就要小心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